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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5043212703/2025-00024
  • 石鱼府发〔2025〕17号
  • 其他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石鱼镇
  • 有效
  • 2025-04-21
  • 2025-05-16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区石鱼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石鱼府发〔2025〕17号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梁区石鱼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铜梁区石鱼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工作职责》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石鱼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规范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主要职责,推进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鉴于原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人事变动,经研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  骆 辉   镇长

副主任:  陈 伟   党委副书记

                张亚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元华  政法委员、副镇长

                骆星宇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员单位: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纪委、石鱼市场监管所、石鱼派出所、石鱼卫生院、石鱼小学、安平小学、各村(社区)。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石鱼市场监管所,由李邦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镇食药安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市、区有关方针政策。

(二)督促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分析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区相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区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食药安办主要职责

(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报送制度。

(二)参与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办理辖区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工作。

(三)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

(四)承担区市场监管局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工作。

四、镇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应急指令,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资金保障;负责协助对餐饮服务、酒类、粮食流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商贸企业食品流通、食品企业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协助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协助酒类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生服务办公室:协助做好食品安全补助救助工作及相关政策宣讲;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安法治办公室:协调、化解食品安全引发的重大矛盾;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排摸涉及食品安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学校、敬老院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加强学校、敬老院食堂的管理工作,改善食堂的卫生状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敬老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学校、敬老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协助处置和调查学校食堂、师生在校就餐、校内食品经营引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食用农产品(含豆芽类蔬菜生产环节监管)质量安全监管和相关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并加强证后监管;协助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与事故处理;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舆情进行监测研判,指导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舆论;组织媒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药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方案,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监测,减少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素引起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污染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因环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纪委:负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鱼市场监管所:负责贯彻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委托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对辖区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委托的日常监督管理事项,实施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落实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制度,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抽验,监督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负责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与镇政府、石鱼卫生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协助完成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辖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鱼派出所:负责对规定移送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查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挥突发事件的现场警戒、道路管制、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防止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鱼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治,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下组织事件现场卫生处理;配合开展相关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负责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食品安全工作;协助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承担镇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村(社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镇食药安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加强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有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协助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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