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 115002245043212703/2022-00021
  • 石鱼府发〔2022〕23号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石鱼镇
  • 石鱼府发〔2022〕23号
  • 2022-03-15
  • 2022-03-15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鱼镇2022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鱼镇2022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铜梁区2022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2219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石鱼镇2022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2315

石鱼镇2022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效防止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铜农委〔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健全秸秆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有效治理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监管体系,保护和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秸秆综合利用

2022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

1.秸秆还田。以推进耕地地力保护、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快速腐熟还田,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2.秸秆饲料化运用。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发展秸秆饲料,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以及秸秆氨化技术。

3.秸秆工农复合型利用。以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为发展目标,推广秸秆代木、清洁制浆、秸秆生物基产品、秸秆块墙体日光温室、秸秆食用菌种植、作物育苗基质、园艺栽培基质等,实现秸秆高值利用。

(二)秸秆露天焚烧监督管理

1.建立镇、村(社区)、社三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巡查制和督查问责机制。强化全镇8个村1个社区全覆盖的秸秆露天禁烧督导制和巡查,发现问题迅速处置。结合森林防火巡查、村(社区)治安巡逻,继续坚持和强化秸秆露天禁烧巡查制度,严格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死守,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行为抬头。

镇农业服务中心每月对全镇禁止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展开巡查督查至少2次;各村(社区)结合各自日常工作,每月巡查检查至少3次;各村(社区)积极发动各自辖区各社社长、党员同志、志愿者等,积极开展宣传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活动,并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点及时制止并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2.明确责任,坚持和强化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属地党政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是辖区责任人。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建章立制、落实专人专岗巡查制度、常抓不懈,严格管控,对各自辖区内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工作加强落实,并长期坚持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龙海波,副组长:骆辉、张亚东、陈伟、郭琴、张元华、骆星宇、王光辉、蒲丽、施祖毅;成员:各村(社区)驻村组长、镇派出所所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露天禁烧日常工作,由陈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陈玲、李明辉。各村成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组,各村(社区)联系领导、支部书记任组长,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各社社长为成员。做到露天焚烧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辖区内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广大农民生态保护意识、培育生态文化,使农民由要我怎么做变成我要怎么做,自觉成为农业生态和资源保护主力军。利用广播、村民大会、抖音、宣传手册、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露天禁烧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并设置公布举报电话。

(三)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实现露天禁烧目标

镇派出所、综治巡逻队、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露天禁烧管理工作的执法宣传、执法巡查、违法行为查处,对露天焚烧行为严管、重罚,形成高压态势,严格禁止露天焚烧。

(四)强化考核,建立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机制

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目标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建立农村生态环境责任干部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得10分,低于90%不得分;全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市级发现通报露天焚烧火点1处扣1分,区级督(巡)查露天禁烧工作发现露天焚烧火点通报一次扣0.5分,区级部门、镇政府巡查督导露天禁烧工作发现1个露天焚烧火点扣0.1分。

(五)进一步坚持和强化露天禁烧工作信息报送机制

各村每月2830日之间,提交石鱼镇农村禁止露天焚烧巡查记录表(至少3份、附巡查检查照片)、石鱼镇农村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情况月报表(1份)由村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未按时上交的村将记录在册,作为该村年底考核依据。

(六)大力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到2022年末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1.大力推广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秸秆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等资源化利用,疏堵并举搞好秸秆露天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2.建立落实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季报制度

1)建立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并按季度报送本辖区秸秆资源化利用情况。

2)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情况报送制度化、常态化,每季度末月(369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报表。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