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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5043212703/2022-00015
  • 石鱼府发〔2022〕19号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其他
  • 铜梁区石鱼镇
  • 石鱼府发〔2022〕19号
  • 2022-03-04
  • 2022-03-11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鱼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鱼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

为切实抓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铜梁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印发《石鱼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石鱼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铜梁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领导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镇成立2022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骆辉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联系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中心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成立工作组,由各村(社区)主任为组长,各社社长、驻村干部为成员,负责本村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明确疫病防控工作目标

(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或虽零星发生疫病,但能迅速拔除疫点,及时查找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做到“有病不流行,发病不成灾”。

()确保常年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全年防疫应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禽H7N9、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密度达到100%,抗体水平达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 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病死畜禽随意丢弃或贩卖加工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传播疫病、流向餐桌。

(四)生猪、家禽、牛、羊、免发病率分别控制到5%6%4%3%2%以下,动物发病和死亡率显著降低。牛羊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得到有效控制。

三、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确保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到位

(一)持续抓好大宣传大排查。通过微信、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严格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排查制度,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

(二)持续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督促指导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切实抓好畜禽免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防疫人员要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同时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实现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养殖场《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为了防止野外放养的家禽和犬只出现漏免现象,各村社干部务必与农户约定好防疫时间,对拒不配合防疫的养殖户,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做好带队、消毒、统计工作。免疫结束后,各村(社区)协助防疫人员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工作,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直至达标为止。

(四)切实做好相关信息报送。防疫期间,防疫人员每周四交回本周防疫登记表,以便及时在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上完善防疫进度数据,防止出现网络平台统计免疫进度严重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被通报。

(五)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做到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的管理常态化,建立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障机制,强化应急预备队伍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突发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提前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药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规范使用。通过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防疫人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政纪律意识教育,依法依规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二)强化行为规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储存、保管,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消毒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以及消毒不到位引发感染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养殖监管。按《重庆市畜禽养殖场精细化动物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要求,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云平台痕迹化跟踪管理。防疫工作结束后 1 月内,组织人员对规模养殖场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结果存档备查。

(四)强化排查巡查。驻场兽医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内容为:检查免疫程序是否规范、免疫消毒及驱虫工作是否到位、疫苗使用是否得当、免疫抗体检测是否合格、动物养殖档案填写是否规范、粪污处置及防疫条件是否合格,发现问题要限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六)强化督查工作。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到各村(社区)督查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不力,行动迟慢、防疫效果差或因防控工作不力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或流行的,将报请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七)强化信息管理。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统一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报送。集中防疫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各类防疫报表到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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