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 11500224691216248X/2023-00010
  • 双山府发〔2023〕22号
  • 其他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双山镇
  • 双山府发〔2023〕22号
  • 2023-05-04
  • 2023-05-12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山府发〔202322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村(社区):

为加强对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3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阳兵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员:江雪琴党政办负责人

            汪子钦财政办、经发办负责人

            贺光军农业中心负责人

            杨世新社保所负责人

            民政办负责人

            建管办负责人

            平安办负责人

            黄亚兰文化中心负责人

            王晓静双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汪子钦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办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经发办和党政办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场监管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党政办负责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平安办负责协调。其他有关单位要对涉及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一)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社长(组长)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相应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待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

                         202354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