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11500224691216248X/2026-00005
  • 财政
  • 财政预算、决算
  • 铜梁区双山镇
  • 2026-03-26
  • 2026-03-26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行政机构为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下属5个事业单位单位,分别为: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01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27.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7.1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01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18万元,农林水支出:605.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27.1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1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74万元,比2025年减少2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89万元,比2025年增加3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事务性工作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部门正常运转、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622.84万元,比2025年增加减少61.1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行减少,主要用于村社区保障、维护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9.8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6.4万元,比减少53.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22.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汪子钦       联系方式:023-4521830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