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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双山镇
  • 2024-03-06
  • 2024-03-06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双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行政机构9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产业培育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91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50.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50.1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91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4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60.89万元,文体支出预算63.98元,节能环保支出129.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5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50.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36万元,比2023年增加150.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以及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双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为9.80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2.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1.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汪子钦    联系方式:023-4521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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