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询价报价公告………………………………………2-3
第二部分询价报价须知……………………………………….4
1、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4
2、询价报价人资格 ………………………………………… 5
3、询价报价文件组成 ……………………………………… 5
4、询价报价文件构成…………………………………………6
5、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与处置………………………………6
6、无效询价报价 …………………………………………….6
7、议标…………………………………………………………7
8、定标办法……………………………………………………7
9、开标结果公示………………………………………………7
10、签订施工合同……………………………………………7-8
第一部分
询价报价公告
按照区农委《铜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24〕153号)的要求,我镇涉及铜梁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结余资金项目、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中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铜梁区2022年度白羊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项目共17处问题整改(其中自查4处),镇决定对17处问题(其中自查4处)进行维修整治,现就该项目询价报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铜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项目(水口镇)
二、工程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工程地点:树荫村、天寨村;
(二)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泵房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款结算以区农委统一结算审核结果为准。(具体详见:该工程量清单限价表)
三、工程工期
20日历天;
四、工程报价
单价限价。
五、业主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7日(9时-12时或14时-18时在水口镇107办公室报名,领取询价报价文件。
七、需提交的材料
在报名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工程建设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询价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询价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9:30在水口镇三楼会议室。
询价报价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10时准时开始;
地点:水口镇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祝帮奎 联系电话:19946834546
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第二部分
询价报价须知
为使投标人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本次工程的基本情况,充分做好询价报价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
1、工程业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铜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项目(水口镇)
3、工程建设地点:树荫村、天寨村
4、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完成预算及工程量清单限价表。
5、工程报价限价:单价限价以该工程量清单限价表为基准。工程价格含施工费,材料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最后以实际收方计价为准。
各询价报价人应根据本询价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测算确定工程的投标报价。
工程承包单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当地材料成本费、运输费、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保险费、税金等。
6、投标范围:铜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项目(水口镇)
7、工程质量要求
(1)按工程规划、施工规范、施工合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
(2)整个工程的质量由水口镇人民政府指派现场代表人负责监督。
(3)凡建设方现场代表认为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施工单位对此存在争议时,由建设方和施工单位按规定共同确定。
8、承包方式:以最低报价方为施工方。
9、工期要求: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二、报价人资格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及3级以上资质的建筑资质的单位。
2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在投标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完全同意并愿意遵守本询价报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三、询价报价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资质;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询价报价表
四、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与处置
1、递交询价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询价报价文件。
2、询价报价文件的处置;不论询价报价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收到的询价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五、无效投标
询价报价人递交的询价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小组有权将其认定为无效报价:
1、当询价报价人报价大于等于设定的最高限价单价;
2、超过询价报价截止时间递交询价报价文件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单位串通询价报价;
4、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认定无效的。
六、评标
由水口镇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按相应程序进行评标。开标时有效标不足3家的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少于3家时正常开标。
七、定标办法
1、铜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项目(水口镇)最高限单价为:该工程量清单限价表。
2、采取低价中标法,即各报价单位的报价与设定的限价相比最低价为中标价。
八、评标结果公示
经评标小组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当场宣布结果,并在水口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日历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询价报价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采购人将按规定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签订施工合同
1、中标单位应根据水口镇人民政府制发的《成交通知书》与水口镇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对无正当理由过期不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证据表明中标人没有正常的合作诚意,故意找各种理由与建设方扯皮,使工程不能按计划实施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合同签订依据为:《合同法》、《中标通知书》、《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等。
3、付款方式:以合同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