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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5-07-22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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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

改造补贴政策清单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类型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

2、属于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3、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二、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的情况

1、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

2、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

3C级拆除重建、通过搭建彩钢或搭建双层屋顶的方式进行屋面修缮的农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

4、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

5、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三、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C级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严禁搭建彩钢或搭建双层屋顶的方式进行修缮);

D级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少数经鉴定为D 级危房且为木质穿斗结构的房屋,可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D级(无房户)危房改造户选址受限无法新建房屋的,可采取购买或置换同村(社)闲置安全农房的方式保障住房安全;

D级(无房户)新建2层及以上房屋的改造户要委托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区住房城乡建委编制的农房建设图集(该图集免费提供)。

四、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

在不突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的前提下,建筑面积标准1人户不宜小于40平方米、不宜大于60平方米,2人及以上户不宜小于20平方米/人、不宜大于40平方米/人。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答:C级危房改造修缮加固补助标准为0.75万元/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无房户新建住房或通过置换同村安全房屋补助标准为3.5万元/户。

六、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批的程序

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入户核实调查后,成立村级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农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村级公开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村(社区)报镇街再次逐户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审核通过的农户由镇街报区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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