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22〕34号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枫桥经验”重庆实践,为切实高效做好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一)人员组成
主 任:熊 昕
副主任:张长林 柏 斌
成 员:杨 镇 司法所所长
胡鸿翔 派出所所长
陶 泓 平安办主任
陶华斌 执法办负责人
刘光文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刘双喜 社事办负责人
刘 霞 社保所所长
郭志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冉廷凤 党群办主任
顾咸梅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小芳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 倚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力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佳友、邱明德为调处中心专职调解员。
(二)办公场所:
平滩镇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三)职责任务:
1.统筹开展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村居调处中心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2.对法院、公安、信访等其他部门委托移送的各类矛盾纠纷,区调处中心交办的矛盾纠纷,村居调处中心上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和调处。
3.依法受理和调处党委政府交办的疑难复杂和群体性矛盾纠纷。
4.三次调解不成功或者有激化可能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区调处中心,并做好稳定工作。
5.做好调解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开展纠纷调处的汇总统计、分析研判、案例采编等工作。
6.定期向党(工)委汇报镇街、村居调处中心工作情况同时向区调处中心报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枫桥经验”重庆实践,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切实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滩镇万桥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村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一)人员组成:
1.铜梁区平滩镇万桥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叶大中
成员:吴克建 庞珍玉 李 航 罗亚丽
调解员:罗亚丽
2.铜梁区平滩镇村洋海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周 春
成员:孔令红 王 旭 陈后亮 谭 玲
调解员:陈后亮
3.铜梁区平滩镇华光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傅成明
成员:何明江 李胜章 谢金凤 王 晶
调解员:刘露
4.铜梁区平滩镇新华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周启国
成员:叶 群 彭 宇 杨生文 杨小琴
调解员:杨生文
5.铜梁区平滩镇插腊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徐世全
成员:张春良 吴冬梅 顾咸芳 晏 燕
调解员:顾咸芳
6.铜梁区平滩镇青杠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田贵友
成员:刘淑琼 盈贤芬 王勤霞 张登瑞
调解员:张登瑞
7.铜梁区平滩镇珠玉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王 春
成员:张 丹 陈庭婷 吴 娅 何庆勇
调解员:何庆勇
8.铜梁区平滩镇高平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喻国庆
成员:何安荣 方中会 罗 英 沈玉娇
调解员:沈玉娇
9.铜梁区平滩镇四方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余 帜
成员:周 伟 何庆国 贺 熙 李鸿平
调解员:何庆国
10.铜梁区平滩镇太安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罗国文
成员:陆学峰 刘 惠 汪培刚 杨利哪
调解员:杨利哪
11.铜梁区平滩镇红河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李代洪
成员:张友梅 何小东 顾渐文 杨春茂
调解员:顾渐文
12.铜梁区平滩镇立灯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吴琼英
成员:何庆刚 李小明 刘铸良 邹双春
调解员:刘铸良
13.铜梁区平滩镇金竹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廖少红
成员:曹 芳 吴超英 吴 霞 王 霞 叶 荧
调解员:吴超英
14.铜梁区平滩镇洪太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孔小红
成员:何茂生 陈 佳 孔祥有 段 玲
调解员:孔祥有
15.铜梁区平滩镇玉龙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张登文
成员:吴永群 周顺超 欧高林 喻光中
调解员:喻光中
16.铜梁区平滩镇团宝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高金云
成员:徐其娣 李 平 高尚华 王 莉
调解员:高尚华
17.铜梁区平滩镇惠风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张光明
成员:林世琼 吴克法 熊光良 苟 砚
调解员:熊光良
18.铜梁区平滩镇龙谭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陈明凤
成员:唐树伦 戈俊杰 何庆科 李虹慰
调解员:李虹慰
(二)办公场所:
各村居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三)职责任务:
1.常态化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纠纷苗头,做好调解和教育疏导,防止激化。
2.依法受理和调处本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各类矛盾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等。
3.三次调解不成功或者有激化可能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镇街调处中心,并做好稳定工作。
4.做好调解文书制作、档案管理和矛盾纠纷数据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5.定期向镇街调处中心报告工作情况。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