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办发〔2025〕3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蒲吕街道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中心、岗位):
现将《蒲吕街道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蒲吕街道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街道办事处决定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政府部署要求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坚定“防大火、遏亡人、控总量”总体目标,聚焦易引发火灾和易造成亡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1.聚焦“火灾起数下降10%,零死亡”的年度目标,立即组织一次冬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召开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专题部署。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在村社、居民户、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群防群治。(责任办所:应急办,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2.各村社、各板块(中心、岗位)、网格员要深入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不放心区域、火灾防控不托底对象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老大难”问题。(责任办所:各村社、各板块(中心、岗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全力强化电气火灾严防严控
3.深入开展“消电筑安协同守护行动”,11月底前对本辖区冬季用电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加强用电安全防范的针对性措施。(责任办所:经发办、应急办、城乡环境提升中心、民政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4.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网格员,重点针对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电缆井等开展电气隐患排查,对用电负荷异常增大的社会单位、老旧小区、居民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精准开展上门入户用电安全宣传提示,指导用户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5.各村社要发动基层力量,重点深入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等,督促整改电气隐患,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提示,提醒群众购买、使用合格电器产品。(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三)全力做好用火行为安全管控
6.针对冬季烤火取暖增多带来的室内火灾风险,各村社要结合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组织发动村社干部、网格员,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家庭等高风险群体,逐家逐户上门开展宣传提示,普及安全用火和烤火取暖知识,宣传推广安全取暖产品。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支持、鼓励群众更换、使用安全可靠的烤火取暖工具,引导群众摒弃明火取暖行为。(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民政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7.针对冬春季节烧荒积肥、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室外火灾风险,各村社要组织开展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逻劝导,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8.针对群众冬季熏制腊肉的传统习俗,大坪社区要利用好集中熏制场所为群众服务,并对场所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检测,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办所:大坪社区、应急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9.针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街道应急办要加强与区公安局协调,加强监管,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协助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烟花爆竹零售点要与周边建筑、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部位)等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销售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四)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消防整治
10.紧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22个方面49项任务,对照梳理、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深入推进“生命通道”、厂房库房、电动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防隐患问题反弹回潮。(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乡环境提升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11.紧盯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和教培机构、商场市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督促火灾高危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全面加强单位消防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民政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12.紧盯高层建筑遗留隐患,倒排工期、逐栋销号;要提升“高楼消防”应用实战实效,持续宣传推广“高楼消防码”,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完善“高楼消防码”入驻单位等动态信息,运用“高楼消防码”扫码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提高隐患上报率,提升覆盖率、知晓率、应用率。(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五)全力加强薄弱对象风险防范
13.针对“九小场所”,组织村社、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巡查巡防,重点整治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网,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动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提示警示冬季火灾风险,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14.针对居民住宅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排查整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规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隐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年底前,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检测,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城乡环境提升中心、经发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15.针对小餐饮场所,发动基层力量常态开展巡查巡防,指导对照《小餐饮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围绕疏散逃生、装饰装修、厨房安全、消防设施、培训演练等方面,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加强自律管理。(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16.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易受火灾侵害的特殊群体,各村社区完善帮扶机制,民政、妇联、残联等岗位和基层网格力量,通过结对帮扶、敲门提示等形式,一对一开展帮扶服务,持续推广“独居老人安全守护”应用,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预警设施,防止“小火亡人”。(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民政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六)全力深化靶向消防宣传提示
17.应急办牵头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要常态开展“敲门行动”,深入辖区家庭、学校、医院、企业,开展分众化的消防知识宣传和实操技能培训。(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民政办、新时代文化实践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18.各村社要立足亡人火灾和冬季特点,持续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平安温暖过冬”消防宣传活动,通过播放烤火不慎亡人火灾警示视频、印制发放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引导群众采取安全取暖方式。(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民政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七)全力抓实灭火救援处置准备
19.应急办牵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20.各村社要加强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针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的值班值守力量,提高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办所:各村社区、应急办,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5年11月30日前)。街道开展专题动员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实施。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清单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综合施策。落实属地、属事责任,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三)严格跟踪问效。街道办事处将把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工作调度和相关检查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