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办发〔2023〕57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
现将《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印发你们,预案启动后,严格按照预案履行各项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应对“一镇一主题——蒲吕街道康龙溪戏水季”的突发情况,规范应急处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重庆市铜梁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 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职责分明,分工协作、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施救的原则。
1.4 事件分类
根据康龙溪戏水季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过程、性质,以及对街道危害现状分析,将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其他安全事件等。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
1.4.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1.4.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4.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1.4.5 其他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踩踏事件、群体打架斗殴事件、游客溺水等。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成立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唐 健 党工委书记
汪正玲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朔 党工委副书记
李 兵 办事处副主任
童光利 办事处副主任
刘富华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陈泓志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刘 恋 党政办主任
李 云 振兴办主任
袁 野 应急办负责人
陈玉梅 平安办主任
何家富 城市提升服务中心主任
郭绍茂 蒲吕派出所所长
陈良福 人和村支部书记
应急队伍:第一梯队:康龙溪日常值班执勤人员(20人);第二梯队:人和村综合应急救援队6人及康济村、新联村、新市社区、善心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三梯队:蒲吕街道专职救援队10人,综治队员5人。
2.2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康龙溪戏水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街道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街道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超出本街道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 运行机制
3.1信息报告
3.1.1获悉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或其他有关专业机构等,要立即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事处总应急值班电话45488102)。
3.1.2信息内容
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报告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单位概况,突发事件发生 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3.2先期处置
3.2.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值班领导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控制事态、转移人员、减少损失。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2.2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在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4后期处置
3.4.1蒲吕街道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4.2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4.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4.4社会救助
(1)街道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保险与理赔保险公司要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及时进行理赔。
(3)应急救援人员应办理相应的保险。
3.5调查与评估
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蒲吕街道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蒲吕街道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4 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做好应对康龙溪戏水季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
4.1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4.1.1进一步完善以消防综合救援队为主力军,各村(社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1.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资金保障
财政办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按相关规定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4.3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4.4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办、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4.6治安保障
4.6.1街道平安办、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4.6.2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5 责任与奖惩
5.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参照相关规定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2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