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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68851507J/2023-00051
  • 蒲吕办发〔2023〕55号
  • 土地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蒲吕街道
  • 有效
  • 2023-07-11
  • 2023-07-2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及监管的通知

蒲吕办发〔20235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

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及监管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要求,严密防范、坚决纠正资本下乡中的错误倾向和做法,维护好农业、农村、农民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8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纠正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

各村(社区)书记、各驻村联系领导、驻村办、所、中心负责人要对本辖区纳入台账管理的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依法依规抓好整改落实。要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和《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通知》《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土地流转及合同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全面排查本辖区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主要是指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以少数服从多数名义整村整组流转、拖欠农民流转费、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且未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再流转、流转期限超过一年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没有使用由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流转期限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等问题,同时,对于明显超过本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的农村土地流转也应纳入排查范围,在715日前向街道上报问题清单。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依法流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确引导农户有序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农民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能超过二轮承包期限(即2028630日)。没有农户本人签字同意及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二是强化合同管理。各村(社区)正确引导农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使用农业农村部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做到 “六个统一,即统一期限表述、统一流转方式、统一申请备案、统一谷物结算、统一面积口径、统一合同文本。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抵押担保和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一份交镇(街)备案登记,一份交区农委归档。三是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范围,统筹考虑保障粮食安全、社区对经营主体的资质、商业信誉、农业经营能力、经营项目、土地用途、风险防范,以及是否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进行审核,引导业主合法经营,禁止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土地撂荒。

四、强化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

各村(社区),驻村办、所、中心在排查纠正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过程中,坚持以保障承包农户合法权益为核心,加强风险防范和耕地保护对流转土地开展常态化巡查和监管力度,要指导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防止出现掠夺性经营,确保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严禁改变土地农用地用途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发现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矛盾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的风险防控机制。


附件: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统一文本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37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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