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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3
  • 2023-05-31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蒲吕街道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蒲吕办发〔202339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蒲吕街道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站、所、中心):

为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 号)以及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铜府办发〔20211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蒲吕街道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35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管控、建设、激励并举,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根据铜梁区政府文件精神,我街道为了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全街道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都要保持相对稳定,辖区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3.1万亩,粮食产量不得低于1.29万吨。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村(社区)要正确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农业结构调整要以不影响粮食生产为前提。大力开展利用专栏及村民小组开会等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讲明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明确向群众宣传好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村(社区)要加大对耕地监管力度和用途管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苗木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稻谷、玉米、高粱、大豆等粮食种植。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及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范围,因地制宜布局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区域的利用。

(二)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地行为。各村(社区)、各驻村办所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三)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强化两区划定建设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补划。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水稻、玉米等目标作物,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四)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量,摸清存量问题情况,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防止耕地出现撂荒。各村(社区)要全面清理摸排撂荒耕地,建立撂荒地台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动员农户复耕复种、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方式,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管理,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食主体流转。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坚决予以纠正。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优质玉米等特色效益粮食。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套)种粮食作物。

(五)加强粮食产能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装备支撑。实施千亩良田建设工程,逐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度进行田块归并与平整,构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提高农田道路通达度,加强农田生态环境、耕地地力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保育及退化农田改良修复,推广土地翻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等技术,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树立农业生产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技术培训,因地制宜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街道计划每年建立主要作物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到95%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率稳定在 80%以上。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推广和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到 2030 年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

(六)培育发展种粮主体。落实种粮大户补助政策,引导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扩大生产,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鼓励工商资本、国有平台公司等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烘干、加工流通等配套服务,引导种粮主体实行粮油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粮食生产服务组织,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七)落实种粮植补政策。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让种粮有钱可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农业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加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保险范围。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八)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及时掌握粮油作物苗情、土壤墒情、稻田蓄水和耕整情况、灾情等预警信息,针对性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强化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野猪等生物危害。

   三、保障措施

(一)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要把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实做好稳定粮食生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担起责任,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报表。街道各驻村办、所、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耕地监管巡查指导服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测。按照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安排部署,抓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各村(社区)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大考核激励约束力度。突出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将盘活撂荒地、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纳入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不力的村(社区)进行督导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驻村办、所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营造保护耕地、种植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种植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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