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办发〔2021〕74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蒲吕街道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
现将《蒲吕街道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蒲吕街道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我街道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火灾防控工作,依据《铜梁区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到2022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彻底摸清全区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蒲吕街道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政法书记唐林任组长,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办、城市提升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开展全区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以下对象:
1﹒地下建筑;
2﹒人防地下工程;
3﹒城市隧道,普通公路隧道。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普通公路隧道除外)。
2﹒是否存在违规改变用途,把地下停车库改为超市、仓库等其他用途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畅通;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隔)墙是否分隔到位,防火门(窗)、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防火防烟分隔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防排烟风机功能是否正常,风管是否保持完好,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是否被遮挡;消防控制室设备控制及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6﹒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7﹒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安装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8﹒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使用明火以及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等“三合一”现象;是否存在违规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分隔、装修。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地下工程是否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并开展针对性训练等。
10﹒交通隧道重点检查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畅通。
四、任务分工
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办:配合其他办(所)、中心判断是否存在违规改变建筑许可使用功能的问题。组织开展公共人防地下工程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城市提升中心、专职消防队开展地下工程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或其他办(所)、中心抄告的未取得消防审批手续问题,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公路交通隧道排查整治工作。
城市提升中心:组织开展城市隧道和已备案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排查整治工作;配合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办、专职消防队开展相关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或者其他办(所)、中心抄告的违法建设问题,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整改。
各村、社区: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地下建筑(含非公共人防工程、非已备案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对排查发现相关问题抄告应急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迅速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针对本辖区本领域内所有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分类制定排查计划,成立排查小组,共同参与排查工作,排查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并建立“问题清单”。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1年9月1日2022年至8月31日)。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逐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隐患抄告制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问题,要报请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会商研判,综合运用各类执法手段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推进问题整治。
(四)抽查验收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辖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抽查验收。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充分认识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火灾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会商研判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地下工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综合运用各类监督管理手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改善各类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治期间,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将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总结固化,对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等实施严格的动态管理。要建立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联合执法,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