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办发〔2021〕4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
2021年清明节将至,群众扫墓祭祖活动、短途出行旅游增多,火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为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力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发动,认真开展消防检查。一是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结合气象、祭祀风俗、森林分布等特点,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提前发布火情预警,落实有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领导干部要带队开展检查,层层传递压力,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二是党群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产业培育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应急办等办(所)、中心要对宗教祭祀、景区景点、烟花爆竹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火巡查和火源管控。三是各村(社区)、平安办、派出所,要针对在家中或小区楼道使用明火祭奠现象,组成文明劝导队,走街串巷进行巡逻劝导。在农村地区,要发动干部带队分片包干,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检查,杜绝不文明用火现象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一是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的公墓、陵园以及景区景点、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消防器材、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巡查是否到位,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针对清明节祭祀等活动,要提前介入、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对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要划定安全区域,统一规范管理,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现场监护。三是要强化展销、商业促销等活动监管,督促主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叫停,确保消防安全。
三、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等区域设立检查站,张贴防火标语,设立禁火警示牌,切实加大山林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保证“入山路口设关卡、林地路径有人查、重点部位专人管”。二是要借助电视、广播、网站、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策划开展清明节专题宣传;依托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喇叭”广泛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三是要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等场所,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四、全力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处置。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做好灭火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早发现、早处置,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