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办发〔2021〕4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街道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渝安委﹝2021﹞5 号)、《重庆市铜梁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街道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委〔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渔业船舶“清零”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通过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技防和水上救援能力,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切实抓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范化解商渔船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保障专项工作顺利推进,街道安委会成立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 林 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员:应急办负责人、产业培育中心负责人、专职消防队队长、沿河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等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以及工作动态收集报送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1. 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办牵头制定全街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沟通,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2. 健全交通、农业农村、公安等办(所)、中心联合执法机制。要定期组织交通、农业农村、公安等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水域,船只交汇密集街道、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船舶航行和锚泊期间不按规定值班瞭望等行为,督促货船、客船采用安全航速谨慎航行,及早采取避让措施,渔船严禁在通航水域内设网、锚泊,严厉打击船舶超航街道航行、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载客、非法捕捞行为。
3. 加强运输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现场监管。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加大对运输船舶的现场监管力度,严查船舶带病航行、冒险航行、配员不足、值班脱岗、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督促船舶业主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查处船舶超航街道航行、非法运输等行为。
4. 集中治理整顿涉渔“三无”船舶。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有关线索或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及时进行没收、拆解等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造的市场主体,通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工作加强跟踪督导,坚决杜绝再次回流。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要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船籍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属地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5. 加强船舶业主责任落实。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督促船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水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大自用船、货船、客船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6. 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应急办牵头,组织交通、农业农村、教育、公安等办(所)、中心深入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五进” 活动,定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加强文明创建和公益推广,切实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典型问题曝光,做好执法案例和经验典型总结,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深化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水上安全意识和能力,实现“教会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标。
7. 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控。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强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强化船员实操和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和船舶加强船员配备和适任管理。
(三)进一步提升预警水平和水上救助能力
8. 防范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事故。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做好安全信息提示,强化大风、雨雪雷暴、低能见度天气禁限航管控,完善落实汛期应急预案,强化演习演练,提升突发恶劣天气、水文、地质灾害条件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9.完善水上应急救助体系。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0 号)、《重庆市铜梁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街道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委〔2021〕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水上应急救助体制和机制,完善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推进实施定人联船、网格化管理,鼓励民间救助力量发展,提升水上交通救援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
10.健全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机制。交通执法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时,涉及涉渔性质船舶的,产业培育中心共同参与调查。根据事故调查的情况,针对性开展船只安全源头治理。
11.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力度。相关办(所)、中心从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要求,严肃人员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肇事逃逸和关闭、破坏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及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时间安排
从 2021 年3月至2022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工作经费。及时召开专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做好宣传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转达至基层和各企业(船东)及从业人员。本阶段应在长江水域禁捕和退捕工作基础上,完成对辖区其他封闭水域渔业船舶和船员的摸底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对本辖街道、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船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安全隐患,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 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深入分析水上运输运行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应急办结合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经验做法,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防控长效制度。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相关办(所)、中心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