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吕办发〔2021〕9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蒲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
现将《蒲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蒲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7月份以来,全市接连发生3起较大事故,G50高速公路渝北段发生1起租赁大客车自燃事件,全市交通事故出现反弹,交通安全形势陡然严峻。为认真贯彻公安部“7.27”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陈良智市长、胡明朗副市长相关批示精神,按照市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渝安道办〔2021〕52号)和区道安办《关于印发〈铜梁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安交办〔2021〕31号)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落实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国省县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三类道路”,通过源头严管、路面执法、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七个整治”,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精心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实现我区“三降二不”的工作目标,即国省县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的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5%、10%、5%,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刘襄渝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建萍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 兵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童 彬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唐 林 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陈清训 党工委委员
组 员:应急办负责人、规划建设管理办负责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城市提升服务中心负责人、产业培育中心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各村(社区)书记。
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政法书记唐林兼任。
主要职责是组织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道安办联络员会议,通报近期重庆市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将工作层层部署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整治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严管整治
整治重点:①租赁客运车辆及企业;②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及企业。
整治目标:①租赁大客车使用性质清理核查率达100%;②租赁大客车、缉查布控系统录入率达100%。
整治措施:①派出所督促租赁运输企业,每月1日(从9月1日起)书面向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报备企业车辆安全状况、车辆使用及运行线路和驾驶人情况,全面掌握车辆动向。②派出所要推动租赁大客车企业参照班线客车管理模式,落实车辆例保例检、驾驶人聘用及培训、GPS监控、安全带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③派出所要建立租赁客车的专人监管机制,逐一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核查面签,将9座以上租赁客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每月对照企业报备情况比对车辆运行轨迹,发现异常后通报路面拦查。④派出所要提请街道安委办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禁止租用不合格的9座以上客车作为通勤车,严禁旅行社租用该类大客车从事旅游业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应急办要排查辖区厂矿企业是否存在租用大客车用于通勤,如果存在该情况,要将车辆号牌通报给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核查车辆使用性质。社区文化中心通知到辖区每一个旅行社,禁止租用该类大客车从事旅游业务。⑤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车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路面执法整治
1.普通国省县道
整治重点:①客车、面包车超速、超员;②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③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④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⑤酒后驾驶;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整治目标:①现场查处客车、面包车违法同比上升10%;②现场查处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违法同比上升10%;③现场查处摩托车违法同比上升10%;④现场查处酒驾同比上升5%;⑤依托执法站对重点车辆检查量同比上升10%;⑥国省县道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5%。
整治措施:①根据违法和事故情况,确定我区国道319线为严管道路。②派出所在辖区选取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开展重点违法整治。③根据车流量变化,适时调整勤务部署,强化对早、晚期间,特别是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的违法打击。④开展“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整治。⑤在国省道与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开展高地联合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⑥加强安全带的检查及使用提示。
2.城市道路
整治重点:①货车、工程运输车涉牌涉证、非法改装、超速超载、闯红灯、闯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假牌假证;②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超员、逆行、闯禁、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③行人横穿马路。
整治目标:①城市道路交通综合守法率达90%以上;②城市道路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0%。
整治措施:①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摩托车、三轮车违法整治,从严查处摩托车超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②城市提升服务中心、派出所要加强工地、渣场、渣土运输企业、工程运输车、驾驶人“五类重点要素” 综合治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货车通行证》动态管理。③加快推广“三快一平台”路面勤务,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和处置到位率。④深化行人通行秩序整治,加强城市重点交叉口、严管路段、重点灯控路口管理,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横穿马路违法。
3.农村道路
整治重点:①客车、面包车超员,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②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③驾驶人的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客车、面包车、三轮车(电瓶车)、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守法率达90%。
整治措施:①督促“6+5支力量”上路履职,劝导站要全勤上路上岗,派出所公巡队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派出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纠,对景区或者网红景点要强化巡逻防控。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防控,加强对劝导站的指导督促,落实驻站执法,提高纠违量。注意规范执法,严禁虚构违法,拆分违法。②开展农村公路“双违”(超员和违法载人)治理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各类违法。③派出所对辖区有事故多发或交通秩序混乱路段路口进行摸排,配合道安办打造农村交通安全科技应用示范点,设置卡口、高清视频抓拍等技术设备,提升执法查处效能。
(三)强化酒驾醉驾整治
整治重点:私家车、摩托车、面包车等车型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①酒驾事故起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5%;②酒驾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0%。
整治措施:①派出所以餐饮娱乐、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持续开展酒驾整治。②农村地区采取派出所、公巡队多警种作战,打击酒驾醉驾。③街道道安办配合高速公路五支队铜梁大队开展联合作战。④落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及酒驾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公安干警,严格身份核查、信息采集、情况上报和通报同级纪委4项机制。
(四)强化治乱疏堵整治
整治重点:①全面规范交通设施;②精细化交通信号控制;③全面完成堵乱点治理。
整治目标:①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设施规范率达到95%以上;②信号控制实现多维配时;③完成限时停车位、临时停车位等设置,缓解居民停车难。
整治措施:①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对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不规范的各类安全设施立即整改,特别是城区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损坏的要及时修护。同时,新修道路通车要组织区公安局、区应急局进行竣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②综合运用各类措施优化交通组织,完成“交通管理+工程改造”综合治理工作。组建信号配时专业队伍,优化、推进智能信号和智能绿波带建设,不断提高重点区域亮灯率和信号联网联控率。③城市提升服务中心规划老旧小区周边划定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临时停车位,创新试点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设置3-8分钟临时停车路段,在商场超市、物流配送、公厕等设置15-30分钟限时停车路段,切实缓解停车难。
(五)强化隐患清剿整治
整治重点:①推进存量”隐患、临水隐患、治理;②“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城市易积水道路排查治理;③推进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隐患治理。
整治目标:① “存量”隐患、临水隐患治理达100%,②治理完成平交路口隐患3个。
整治措施:①全面推进 “存量”隐患、临水路段护栏安装,在8月底前完成 “存量”隐患和临水路段护栏安装。②规划建设管理办、应急办、城市提升服务中心要对“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夏季汛期道路隐患、城市易积水道路以及桥梁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存在隐患的路段督促治理。特别是对未投入使用、正在改扩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防发生事故。
(六)强化责任追究整治
整治重点:以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
整治目标:惩治一批、打击一批、处罚一批不履行职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驾驶人刑事责任。
整治措施:①凡发生1次死亡1人、重伤3人、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的运输企业按照《刑法》规定,依法“一案一查”,刑事打击率要达100%;②对交通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要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控制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率达100%。③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叠加处罚、顶格处罚,处罚率达100%。④全面清理客货运企业的违法行为,因多次超员、超载违法经处罚不改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处罚率达100%。⑤对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实施严管重罚,处罚率达100%。
(七)强化宣传警示整治
警示重点:围绕“百日整治行动”,曝光典型的违法及事故案例,警示源头及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以及交通参与者。
警示目标:震慑警示客货运企业、租赁客运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达100%;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
工作措施:①结合夏季、汛期和暑期交通安全特点,督促辖区客货运企业以防起火、防爆胎、防范疲劳驾驶、应急处置等为重点,督促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培训。②区针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车内张贴违法举报电话,监督驾驶员交通违法;③向社会曝光渣土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违法;④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⑤配合区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⑥在辖区30%以上的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每季度更新内容。⑦针对夏秋两季容易出现的雷暴、雨雾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减速驾驶、避免通行危险路段等;并同时推送劝导员相关劝导提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