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企业安全检查记录(2025年9月9日)

发布日期:2025-10-23 来源:蒲吕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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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企业安全检查记录(202599日)


         

安全检查服务公司:重庆泰煜格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专家: 章文刘新洋

检查时间: 2025年9月8日-9日星期一、二

被检查单位:重庆和京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序号

存在的问题

现场照片

整改建议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款

隐患等级

1

车间两处配电箱线路不规范(一处电线裸露、一处未跨接)。

规范电箱线路。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5.1.1条: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
  2.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第5.1.1条:用电产品的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5) 5.1.1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一般隐患

2

车间一处空气储气罐地脚未固定。

使用地脚螺栓固定。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8.3.1条规定:压缩空气储罐应稳固安装,基础需满足承重要求,并采取防震、防倾覆措施。

一般隐患

3

车间一处浅坑有跌落风险,无警示标识。

设置警示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一般隐患

4

未见公司7月、8月“月”安全检查记录。

完善记录。

1.《重庆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基本规范评定细则与执法一体化检查清单》2.2.1隐患排查

1.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

3.按照标准规定的检查方式和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留下检查记录;

4.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2.《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日、周、月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般隐患

被检查单位:重庆龙蒲工贸有限公司

序号

存在的问题

现场照片

整改建议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款

隐患等级

1

多处围栏不符合安全要求。

按照要求设置围栏。

  1.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第6.1.15条: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4053.1-3)的规定。
  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4.5.1条: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应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 50205的规定。当不便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保证设计的结构强度。安装后的防护栏杆及钢平台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一般隐患

2

多处气瓶倒放,未固定,一处气瓶表盘损坏。

设置气瓶防倾倒措施,规范储存;更换表盘。

  1.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第7.1.6条:气瓶搬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应平整,放置时气瓶应稳妥可靠,防止倾倒或滚动。
  2.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11-4.3.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3.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0.5.4条: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一般隐患

3

多处配电箱进出口未封堵,电气控制室灭火器不足。

及时使用防火泥封堵进出线口,按照要求配齐灭火器。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3.2.2.8条: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3.0.12条:安装调试完毕后,在电缆进出盘、柜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封堵应严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6.1.1条: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一般隐患

4

空气储气罐附件未见检验标志。

及时检验,并张贴检验标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第9.2.1.2条)

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检定日期

3.安全阀每年检验1次,压力表半年检验1次。

一般隐患

5

球磨等大型设备区域无安全警示标志

设置警示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一般隐患

被检查单位:重庆庆林建材厂

序号

存在的问题

现场照片

整改建议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款

隐患等级

1

空压机配电房电箱无“当心触电”警示标识,进出线口未封堵。

设置警示标识,使用防火泥封堵进出线口。

  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当心触电”警示标志张贴在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室、开关等
  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3.2.2.8条: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3.0.12条:安装调试完毕后,在电缆进出盘、柜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封堵应严密。

一般隐患

2

焊机接线柱无防护罩,线缆有破口。

设置防护罩,跟换电缆

  1.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11.2.4条: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与之相接触。
  2.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第3.2.1条: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

3.《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第5.1.2条:电气线路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其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一般隐患

3

过滤水房使用花线。

使用正规的护套线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5.1.1条: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

一般隐患

4

配电室线缆进出洞未封堵,未见安全工具定期检验清单。

及时封堵和检验。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4.3.7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4208 规定的 IP3X 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 26859-2011)

- 第5.2.3条:安全工器具(如验电器、接地线、绝缘杆等)必须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和机械试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 检验周期示例:

- 绝缘手套、绝缘靴:每半年一次耐压试验;

- 验电器:每半年一次;

- 接地线:每4年一次电气试验,每年一次外观检查;

- 绝缘杆、绝缘夹钳:每年一次耐压试验。

一般隐患

5

皮带机尾滚筒防护罩不规范。

及时加固加密。

  1.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第6.2.1条:高速旋转零部件必须配置具有足够强度、刚度和合适形状、尺寸的防护罩,必要时,应在设计中规定此类零部件的检查周期和更换标准。
  2.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第7.4.4条: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一般隐患

6

起吊设备吊钩防脱装置失效。

及时维修或更换。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4.2.2.3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升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一般隐患

被检查单位:重庆平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存在的问题

现场照片

整改建议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款

隐患等级

1

材料库房灭火器单个配置,配电箱无箱盖。

灭火器成组配置,及时维修配电箱。

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6.1.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

2.《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5.1.1用电产品的安装:用电产品的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一般隐患

2

生产车间多处配电箱进出线口未封堵。

使用防火泥封堵进出线口。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3.2.2.8条: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3.0.12条:安装调试完毕后,在电缆进出盘、柜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封堵应严密。

一般隐患

3

装箱车间灭火器配置不足。

按照固定配置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6.1.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 100㎡时,应配置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 100㎡ 时,增配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6.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2A、1A,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A)50、75、100。

一般隐患

4

生产车间成品阻挡配电箱。

清理成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6条: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一般隐患

5

行车吊钩无防脱装置。

及时增加防脱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 )4.2.2.3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升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一般隐患

6

空气储气罐附件(压力表)过期未检验,无地脚螺栓固定。

及时使用地脚螺栓固定;及时送检。

1.《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8.3.1条规定:压缩空气储罐应稳固安装,基础需满足承重要求,并采取防震、防倾覆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第9.2.1.2条)

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检定日期

安全阀每年检验1次,压力表半年检验1次。

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8.3.1条规定:压缩空气储罐应稳固安装,基础需满足承重要求,并采取防震、防倾覆措施。

一般隐患

被检查单位:中电建重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矿场

序号

存在的问题

现场照片

整改建议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条款

隐患等级

1

﹢480m作业平台未设置标高标示牌。

设置标高标识牌。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

4.7.3 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周围及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使用期间保持完好。

一般隐患

2

﹢480m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警示标识。

设置警示牌。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

4.7.3 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周围及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使用期间保持完好。

一般隐患

3

﹢480m~﹢470m作业区设置“作业区域”标识牌。

设置标识牌。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

4.7.3 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周围及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使用期间保持完好。

一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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