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来源:南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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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南城办发〔2023〕7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有关企业:

今年1月以来,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发生4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亡4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这4起事故发生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关键时期,均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影响十分恶劣。受全国经济形势下滑影响,全区企业上半年生产形势不良,一些熟练工人转岗跳槽,导致关键岗位人员缺位;一些企业新招的员工不熟悉情况,未经培训上岗作业;一些员工长时间不能轮休,极易出现思想波动。进入三季度,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一些企业为抢工期、赶进度,极易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导致出现安全管理放松、“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区应急局相关文件要求,街道安委办决定在辖区工贸行业领域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抓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地见效,着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8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南城街道工贸行业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维护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10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二)“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厂(站)车辆进行查验的;7.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四、企业惩戒措施

(一)“违章指挥”惩戒措施。对发现1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停职培训、罚款的惩戒措施;对发现2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采取调离岗位、免职的惩戒措施;对发现3次以上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扣发工资、年薪直至辞退的惩戒措施。

(二)“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惩戒措施。对发现1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2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罚款、停班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惩戒措施;对发现3次以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要予以辞退。

五、专项整治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30日—9月10日)。制定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制作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和督查检查阶段(9月10日—12月30日)。各企业要对照方案中明确的整治内容,列出清单,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改,街道安委办会同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对企业开展反“三违”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和全面总结阶段(2024年1月1日—1月31日)。各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安排开展反“三违”工作,特别是要制定对“三违”行为的具体惩戒措施,要明确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以及一线员工。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安委办、村(社区)、应急办、经发办坚持上下同步,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同步展开。对照企业自查情况和《“三违”人员惩戒信息表》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严肃依法处罚。对整改无望的企业,报区应急局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各企业于9月10日前将反“三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街道安委办,2024年1月20日前报送“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爽

联系方式:023-45629338


附件:《“三违”人员惩戒信息表》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三违”人员惩戒信息表

报送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三违”类别

违章违规现象

惩戒措施

累计惩戒人次

违章指挥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维护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10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违章作业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厂(站)车辆进行查验的;

7.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违反劳动纪律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合计惩戒人次

填报说明

此表由各企业每月25日前报送属地应急办、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管理机构,各镇街和高新区汇总后于每月30日前报区应急局工贸科。惩戒措施:停职培训、罚款,调离岗位、免职,扣发工资、年薪、辞退,批评教育和罚款;罚款、停班培训、调离工作岗位、辞退,如有其他惩戒措施请写明具体措施。邮箱:tlyjg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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