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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958948281/2025-00027
  • 铜南城办发〔2025〕43号
  • 未成年人(儿童)
  • 其他
  • 铜梁区南城街道
  • 有效
  • 2025-07-16
  • 2025-07-2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铜南城办发〔202543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

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不仅是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南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切实保护辖区内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渝委教秘函〔202534号)要求,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各村(社区)、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为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排查巡查、构建网格化联防联控机制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成立南城街道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范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杨晓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政法委员

吴先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毅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宣传委员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定静 街道组织委员

街道纪工委书记

员:郭明春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谭启宝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梅文静街道应急管理岗负责人

街道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刘正华 南城司法所长

廖少楷 南城派出所所长

冷先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总体实行街道领导联系村社区,干部联系村(社区)的网格,各村(社区)、学校、各单位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一)宣传统战岗

参照疫情防控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广播、社区乡村小喇叭、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平台,在节假日、暑假高温天气的午后、傍晚等重点时段,高频次广泛宣传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安全相关知识,做到村村播、天天播、持续播,提醒学生家长预防孩子溺水事故。(责任领导:陈莉)

(二)平安稳定岗

负责在夏秋季节在各村社区组建一支由村社区干部、片区民警、综治巡逻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为主的防溺水巡查队伍。在高温重点时段的每日午后至傍晚,巡查队伍要对重点水域、危险水域开展巡逻防控,及时劝阻学生私自下水行为。组织片区民警积极参与协助开展专项行动,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组织救援,并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责任领导:左鑫)

(三)应急管理岗

负责组建有消防、综治、医疗卫生等相关人员参与的南城街道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平常加强溺水救援应急演练,强化防汛防洪防溺水应急物资准备。高温重点时段分别安排一定人员参与到各村社区防溺水巡查队伍巡查,一旦有人溺水便于及时科学施救,同时检查涉水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是否规范,对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村社区消除隐患,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应急管理考核。(责任领导:陈熙)

(四)农业服务岗

负责对辖区重点水域、危险点位和曾经发生过溺水事故的地方,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完善1块警示牌、1个救生圈、1根救生绳、1根救生杆等“41”防溺水措施。加强对管理权限内山坪塘、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土地流转区域内无人照看鱼池的业主责任,对各类河流、水库、山坪塘等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责任领导:吴先兰)

(五)规划建设岗

加强因建筑工程、公路修建、基础设施建设、取土采矿、弃土倾倒而形成的坑、洼、塘等溺水隐患,各村社区要结合防汛排查,及时将短时形成的坑洼塘隐患报告街道规划建设岗,规划建设岗要督促有关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的坑洼塘,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固定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网(栏)设施。(责任领导:周毅臻)

(六)民政事务岗

负责防学生溺水工作中学校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沟通衔接,协调家校矛盾,对问题学生、问题家长单独上门协调做好学生安全思想认识工作,为学校向社会及家庭宣传学生防溺水工作创造条件。针对户籍在南城街道的0 - 1614237名儿童以及铜梁区外来南城街道就学的学生928名共排查出的留守儿童168人,分别安排各村社区落实安全监护责任。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主动落实民政救助等优惠政策,确保学生基本生活能有保障。

(七)群团工作岗

负责用好各村社区的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等阵地,在节假日特别是暑假,组织各类托管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居家学习和休闲娱乐需要,杜绝或减少私自下水行为。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离异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群体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爱心妈妈”,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关爱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领导:唐定静)

(八)各中小学校

1.学校要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2.以家校互动信息平台、电话或家访等形式确保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到位,强调安全监管问题,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思想观念教育,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对各阶段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到1031日。

3.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天放学前、每周放假前、每个假期放假前教育提醒一次。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5分钟安全教育铃声、主题班会、宣传栏、班级微信群互动、家长微信群、学生签名承诺等形式,尤其要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水,不去河、湖、水库、水坑、池塘、溪流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如遇他人溺水要主动呼唤周围成年人施救,不盲目下水施救,不手拉手施救。同时提醒家长陪伴孩子外出游玩或游泳时要做好安全防护,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戏水,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对学生每堂课、特别是上下午第一节课的到校,学生出门、到家时间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或监护人查清原因,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层层落实责任。

5.毕业年级的毕业生仍由原学校原班级负责安全教育提醒和家校联系,毕业年级的教师群、班组群、家长群不解散,直至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确保安全教育不断线。

6.暑假期间,各校每周至少通过班组群学生家长进行1次防溺水安全提醒,并确保家长有效收到。对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开展1次暑期家访活动,提醒暑期安全教育监管。

7.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后,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情况,在街道司法所的协助指导下及时处理善后、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学生家长做好意外伤害理赔工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九)各村(社区)

1.各村(社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好防溺水工作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要充分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村干部包组,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3.组织人员巡查和消除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水坑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志,按照“七个一”(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竿、一个宣传喇叭、一支巡查队伍、一支救援队伍)落实,完善防护设施,堵塞监管漏洞。

4.对辖区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5.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村(社区)包干责任到人,由就近的村小组建立溺水救护巡防队,对重点地段、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巡视。

6.实施逐户敲门行动,逐户家长学生见面,问清学生及家长是否牢记学校防溺水要求做到的“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手拉手”或擅自下水施救;若需游泳要有家长带领、要带游泳圈等防护设施在有安全防护的适宜场地进行;如遇同伴溺水,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务必做到孩子外出“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禁放任孩子结伴外出玩耍。对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学生父母,要求其必须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代为监护人要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生父母也要经常与其沟通对接、督促提醒。

三、强化落实,严格督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督查组,组长蒲丽(街道纪工委书记),成员汪鑫(纪工委副书记)、郭明春(民生服务办负责人) 程敬(党群办主任)。督促督查街道防学生溺水各成员各单位的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的,予以全街道通报批评,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各村(社区)、学校要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夯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到位、措施落实、防范到位。

二是加大巡查督查。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水域分布情况,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青少年学生私自游泳。对学生溺水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党工委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学生等多种方式,对各村(社区)、学校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学生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党组织、学校和个人的责任。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落实分包责任制,每个水库、坑塘,每段河道、沟渠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做到专人巡查记录值班值守。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57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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