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南城办发〔2023〕4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镇村两级河长体系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南城街道办事处两级河长体系,其组成如下:
一、镇级河长体系
1.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段、巴川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段:甘珊麟(党工委书记);
2.团团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段、朱家河(高滩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段:周江(办事处主任);
3.玄天湖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段:范川(人大工委主任);
4.凤山桥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段:龚川兵(党委副书记);
5.金桩岩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段:周英(纪工委书记);
6.黎家沟河沟南城铜梁区南城街道段:陈熙(办事处副主任);
7.邓家湾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段:吴先兰(办事处副主任);
8.五挂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段:陈伟(武装部部长);
9.长石坝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段:陈莉(党工委委员);
10.观音桥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段:李玲(党工委委员);
11.袁家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段:周毅臻(办事处副主任);
河长办公室设在南城街道办事处城市服务提升中心,主任由周江同志担任,成员:吴先兰、万代红、李玲。李玲负责日常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村级河长体系
1.朱家河(高滩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河东村段、凤山桥河铜梁区南城街道河东村段:村级河长刘敏谷(社区书记);
2.玄天湖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黄门村段、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黄门村段:村级河长雷讯(村支部书记);
3.袁家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翠英村段、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翠英村段、观音桥河铜梁区南城街道翠英村段:村级河长陈光云(村支部书记);
4.长石坝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鱼溅村段、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鱼溅村段;村级河长刘泽芳(村支部书记);
5.五挂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聚星村段、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聚星村段:村级河长龚运奎(村支部书记);
6.邓家湾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两路社区段、金桩岩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两路社区段、朱家河(高滩村)铜梁区南城街道两路社区段:社区河长吴文禄(社区书记);
7.巴川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南城社区段、朱家河(高滩村)铜梁区南城街道南城社区段:村级河长曹帮华(社区书记);
8.巴川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南门社区段:村级河长黄成国(社区书记);
9.巴川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团结社区段、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团结社区段:村级河长秦翅(社区书记);
10.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岳阳社区段:村级河长秦伟云(社区书记);
11.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社区段:村级河长肖明海(社区书记);
12.淮远河铜梁区南城街道马滩村段:村级河长赵中涛(村支部书记);
13.团团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巴岳村委会段、龙门桥河铜梁区南城街道巴岳村段:村级河长余远彬(村支部书记);
14.黎家沟河沟铜梁区南城街道梯子村段:村级河长陈德平(村支部书记);
15.观音桥河铜梁区南城街道西来村段:村级河长周英德(村支部书记);
三、各级河长工作要求
1.镇村两级河长应全面掌握责任河流基本情况,负责对其责任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查,要求镇级河长每月每条河巡河1次以上,村级河长每月每条河巡河 2 次以上。
2.镇村两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应积极发现问题,避免
形式主义,每季度镇村河长巡河过程中应发现问题1处以上。
3.镇村两级河长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排污、清漂保洁、违水违建等进行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处置,不能处置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河长制工作,完成区河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