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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县办〔2024〕58号
  • 2024-03-19
  • 2024-03-2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旧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旧县办〔20245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旧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各岗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特制定了《旧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4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旧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以下简称春秋防疫工作),根据《铜梁区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委主任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街道春季防控行动时间为35-418日完成;(秋季防控行动时间以区动物防疫指挥部文件要求而定)。

三、行动内容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办所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责,在防控行动期间养殖场要进行大清洗大消毒。

(二)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我街道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开展免疫,确无自行免疫能力的可代行免疫。同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注射、圈舍消毒等记录记载工作。

(三)切实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村(社区)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场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密防范疫病传入传播。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行免疫和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由产业培育中心畜牧兽医分片负责,同时聘请防疫人员一同向养殖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防疫中要求各社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消杀工作,街道按每季每社30/人的标准给予消杀务工补贴,以有效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春秋两季防疫经费原则上控制在9.6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外聘防疫人员劳务及保险、购置防疫消毒用品、防疫器材、监测、采血器材、人员防护用品、药物、消杀人员务工补贴等费用支出,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五)深化落实动物疫病监管。督促动物饲养场落实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依法查处不履行动物疫病自行检测主体责任的饲养场。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的产地检疫制度,并在检疫证明中备注报告编号,倒逼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落实。加强监测结果评价和结果运用,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畜禽及时补免,对病原学阳性畜禽规范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旧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杨永丽、王洪明、财政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旧县街道2024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组建官方兽医与外聘防疫员的联合疫病防控队伍、具体负责各村(社区)防疫消毒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保障工作。街道财政办要确保强制免疫经费(包括疫苗以及器械耗材购置、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产业培育中心提前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通过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兽医防疫人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政纪律意识教育,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畜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兽医监管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兽医防疫人员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四)强化行为规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五)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查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街道将根据情况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区)春秋防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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