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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县办〔2023〕205号
  • 2023-12-04
  • 2023-12-0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旧县街道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旧县办〔202320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旧县街道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铜环发〔202244号)和《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集中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铜环发〔20238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旧县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护,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巡查管护

(一)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为基本原则,完善运维单位、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体系。生态环境部门为运维监管主体、运维单位为运维责任主体、镇街为属地管理主体、行政村为运维协助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村社区主动履行属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管理构架,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负责人,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督促运维单位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村社区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严禁将雨水、工业性污(废)水、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废水接入管网系统。

(二)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村社区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污水处理设施异常,要及时报告街道环保办并通知运维单位,协助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村社区配合镇街、运维单位对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开展异常情况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做好处理设施防盗、防损坏等保护工作。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行为予以劝阻,并及时向街道报告。负责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负责引导农户主动参与设施的巡查维修,督促村民做好化粪池(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的接入状况检查,监督村民及时做好格栅清理及清理出的污物处置,协助对运维单位的监督考核。

(四)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村社区每月对设施周围的环境进行巡查,确保设施周围环境的整洁美观,确保没有污水泄漏、异味等问题。

二、安全管理

(一)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建立设施的安全档案,记录设施的运行状态、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三)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四)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应急保障

(一)按照《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旧县办〔2022237号文件要求,应对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

(三)对设施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在设施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范设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运行监督

(一)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制度,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二)督促第三方运维公司对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当进水水量、水质异常导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时,及时向街道环保办报告。

(三)对设施的能耗、药耗、水耗等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减排要求。

(四)对设施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达标排放。

(五)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确保设施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31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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