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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县办〔202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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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案
  • 铜梁区旧县街道
  • 旧县办〔2023〕69号
  • 2023-04-18
  • 2023-05-0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旧县办〔202369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34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2023年)

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




     

1总则

 1.1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2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监测通信及预警

   5.1山洪灾害雨. 水情临界值确定

   5.2实时监测

   5.3通信

   5.4预报预警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6.2转移安置纪律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2洪水抢险救灾

   7.3暴雨诱发局地山洪(滑坡)抢险救灾

   7.4紧急处置措施

   7.5应急结束

8保障措施

   8.1防汛检查

   8.2监测设施保障

   8.3通讯. 报警设施保障

   8.4应急队伍保障

   8.5物资储备保障

   8.6交通运输保障

   8.7经费保障

   8.8技术保障

   8.9治安保障

   8.10宣传教育及演练

   8.11纪律保障

9附则

1 总则

1.1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域引发的洪水及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由于我区特殊的地形条件,山洪灾害的发生十分频繁。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旧县街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旧县街道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1.3.1山洪防御工作的原则是: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1.3.2坚持依法防御,明确职责,协调作战;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资源整合,统筹兼顾,提高效益;实行公众参与,平战结合,专群结合,常抓不懈。

1.3.3山洪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科学防灾抢险,分级分部门协同作战的防御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区域内防御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

1.3.4 山洪灾害的类型有洪水、滑坡、泥石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灾工程设施和参加防灾抗灾的义务。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旧县街道范围内突发性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指导辖区各村社区编制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2 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水系分布情况

旧县街道境内流域面积在4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条。沿河有11个村,耕地近1.5万亩,人口近3.41万,由于地处渝西地区,雨量充沛,季节性强,多暴雨洪水,具有陡涨陡落特点,易成灾。旧县街道地处小安溪河流下游,境内各河流均属嘉陵江水系,山溪山沟多。全街道无控制性防洪工程,主要河道中下游河床平缓,属自然河岸,河道淤积,河床逐年抬高,小安溪河旧县段爱草街电站影响,防洪能力逐年下降,形势较为严峻。

2.1.2滑坡及山洪灾害点分布情况

全街道现有地灾点19个地质灾害点周边(8个市级地灾点)。

2.1.3山洪灾害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发性、二是区域性、三是季节性、四是破坏性。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主要发生在汛期5—10月。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我街道山洪灾害主要表现在洪水和滑坡两个主要方面,如何防御洪水和滑坡是防御山洪灾害的主要目标。因此安全区、危险区按洪水和滑坡两个方面进行划分。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辖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

3.1.1洪水安全区、危险区的划分:根据山洪的形成机制和特点,安全区是指在危险区以外,地势较高、平坦,能安排群众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除安全区外即是危险区域。

3.1.2滑坡灾害安全区、危险区的划分:已经发生过滑坡的地区,在滑坡两侧外边界水平距离200米范围内及滑坡前缘下方所能影响的区域为危险区。安全区是指滑坡影响区外,地质稳定,地势平坦,安排群众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对规模较小的滑坡,旧县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滑坡两侧外边界水平距离适当减少,但最少不得低于50米。

3.1.3两区的基本情况

旧县街道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标示出本辖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收集、整理危险区的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

4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旧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旧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联系电话:023-45422230 ,传真:023-45422602,办公室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组和一个应急抢险队。

4.2成立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指挥长由旧县街道办事处主任唐翔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副主任王永吉(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应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五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各村(社区)委会成立以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居)委会成立以基层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每个村、组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街道备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可根据情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4.3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职责

街道行政领导任指挥长,其余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长: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全街道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指挥长:负责洪水和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民兵应急队伍的调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转移。负责全街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的督查、督办及宣传报道、灾民安置等工作。负责社会秩序的维护;抢险车辆、船只调度;电力、通讯和抢险物资运输的保障;淹没区危险物品及天然气安全等工作。负责全街道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全街道水情、雨情的收集,并组织防汛专家进行分析、会商,将会商结果报告指挥长研究决策。按指挥部决策指令发布相关防汛信息;负责全街道防汛储备物资应急准备和调配工作;当出现较大山洪,若指挥长不在旧县街道时,由街道指挥长(主任)临时指定指挥长;副指挥长不在旧县街道时,由指挥长临时指定。

4.4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制作应急通信联络手册,传达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指令,负责上下工作联络;收集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抢险救援情况,起草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报告;负责现场指挥部会议通知、领导讲话录音、起草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和工作文件。并负有监督和检查职能。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抢险任务,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办: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基础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的经费安排与资金划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防汛抗旱资金使用。

产业培育中心:负责指导全街道防汛工作、防洪工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防洪工程、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坚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组织抗旱服务队,帮助灾区开展抗旱提水、送水等抗旱服务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侵占、破坏、污染抗旱水源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用水秩序。

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料、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干扰防汛抗旱工作等违法行为。维护水利工程和通信设施安全;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的群众;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社会和交通秩序,防止抢水、偷水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检查城乡房屋建筑的防洪安全,负责本部门建筑工程施工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全街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做好地质防灾培训,恢复灾毁农房的工作。负责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保证交通干线的畅通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及设备。保证防汛专用车辆优先免费通行,并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提供主要道路的通行情况。负责防汛抢险用船舶的征集、调用,并保证辖区内船舶安全度汛。被水围困群众及贵重物资和财产转移;搜救失踪被困人员和重要财物。

规划自然资源所:负责全街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并协助做好地质防灾培训,恢复灾毁农房的工作。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负责做好灾情核查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调集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救灾物资,开通救灾物资运送绿色通道,及时将救灾物资运往灾区。会同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机构提出分配方案,妥善安置灾区群众的生活和救济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伤抢险人员和灾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及时组织、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接收、管理和发放国内外捐助药品和器械。

经发办: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矿企业及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防汛抢险物资供应。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通信、电力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及灾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并协助物价部门搞好物价监管;负责全街道灾区粮、油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全街道抢险救灾编织袋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洪抢险中的电力供应和电力安全工作。确保抗旱电力的正常供应,并督促各级配电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农灌电价政策。负责本系统水电站的防汛安全。

教管中心:负责本系统学校、学生的防汛安全工作建立完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排险、避险转移工作方案。掌握学校房屋状况,及时发现和解除危险隐患。凡有危险隐患的决不能让师生进入。

应急办:负责全街道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与指导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各小组实施预案演练工作。负责落实、督促和检查全街道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街道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中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防汛办: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指令,收集分析雨情、水情,提出防汛抢险的措施和建议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负责洪旱灾情信息收集整理,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向区防汛办报告我街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情况。

旧县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种防洪方案,即江河特大防洪方案,水库、小水电站汛期调度方案,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防山洪、泥石流、崩塌的对策方案和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制定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制度及值班工作纪律。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的暴雨强度、洪水流量,进行江河、水库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形势分析预报,并根据情况按预案进行处置。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防汛工程建设检查,河道设障,清障工作,防汛通讯准备,防汛交通组织,防汛抗旱队伍组建,防汛抗旱经费保障,汛后水毁工程的修复,防汛抗旱报警系统的建立,灾情的统计、上报和处置等。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推广先进的防汛抗抢险经验和新技术。负责完成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项工作指令。

4.5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组职责

4.5.1监测组:负责监测各雨量站的雨量、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崩裂、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等,其人员组成为各灾害点信息员、水位(雨量)观测员、各小型工程负责人。

4.5.2信息组:负责对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预报、实时降雨、滑坡、泥石流、水利工程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单位为防汛办公室,组长为防汛办公室主任。

4.5.3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照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负责单位为平安建设办,组长为平安建设办分管领导。

4.5.4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物资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并管理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且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负责单位为党政办,组长为党政办分管领导。

4.5.5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负责单位为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组长为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分管领导。

4.5.6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指挥部的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单位为应急办,组长为应急办分管领导。

4.5.7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负责单位为党政办。

4.5.8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联系方式

序号

职务

联系电话

1

办事处主任

13*******32

2

办事处副主任

王永吉

18*******36

4

纪工委书记

赵宏峰

13*******42

5

办事处副主任

18*******68

6

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辜明川

18*******36

7

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17*******97

8

办事处副主任

刘开勇

13*******98

9

党工委委员

18*******11

10

党工委委员

张珊珊

13*******58

11

党政办主任

周俊宏

17*******58

12

产业培育中心主任

杨永丽

17*******55

13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主任

17*******88

14

财政办主任

何双双

17*******08

15

经发办主任

王小勇

17*******86

16

应急办、消防队负责人

游倚明

13*******46

17

平安建设办主任

曾晓华

17*******69

18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谭小江

19*******19

19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19*******29

20

城市提质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星文

15*******85

21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13*******73

23

旧县派出所所长

胡世军

15*******21

24

旧县教管中心负责人

易元成

13*******19

25

规划自然资源所所长

18*******18

26

旧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翰林

13*******02

27

旧县供电所所长

陈晓松

13*******10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根据多年来的资料分析和实践经验,我街道暴雨诱发山洪、灾害雨情临界值参照气象预报的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雨量值,确立预警等级。

暴雨诱发山洪(滑坡)灾害临界雨量值等级          

警报等级

日降雨量

警报标志

三级警报

50100mm暴雨

黄色

二级警报

100200mm大暴雨

橙色

一级警报

≥200mm特大暴雨

红色

备注:个别情况特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在上述范围内灵活划分。

5.1.2洪水水情临界值确定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洪水水位值及变化情况,划分为较大洪水(三级警报)、大洪水(二级警报)、特大洪水(一级警报)三个预警等级。

5.2实时监测

5.2.1监测内容:每年51日起至1031日,各山洪灾害点监测点及各雨量水位观测站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进行实时观测,各灾害点的人工观测站所观测的数据与我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保持联系,实行专业监测、自动监测、群测群防三级监测网,对降雨量及洪水水位实施实时监测。

5.2.2监测系统的设立

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利用水库雨量、水位站、水文站、灾害点实时监测等监测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5.3通信

通信方式利用有线电话、移动通讯、电视、广播、专用报警器、铜锣、口哨等。

5.4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预报内容有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消息,水利部门发布的江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消息,国土部门发布的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消息。

5.4.2预警内容:预警的内容有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量、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雨量值,可能出现大的暴雨等气象监测和预警信息,山洪雨情监测和预警信息、水库及山坪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警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

a每年5月至10月,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旧县街道每日政务值班人员同为山洪灾害防御值班人员,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值班相关事务。

b对灾害性天气,当我街道接收到上级业务部门或区气象局暴雨天气预报时,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向山洪灾害防御副指挥长报告,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c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值班人员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

d当值班人员发现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征兆时,应立即发布泥石流或滑坡预警信息,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e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及山坪塘出现险情时,水库及山塘管理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可能影响范围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5.4.4预警程序

a在一般情况下,预警程序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下图)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下图)

b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社可直接报告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4.5预警的发布

a当小安溪河流出现洪水时,根据上级水文测站做的洪水预报,及时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的发布提供依据。

b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c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旧县街道在落实群测群防的基础上,相应编制单点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制定安全转移方案,落实防灾责任人,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设置警示标志,降雨期间,密切观测,加强巡逻、监察预警预报。

d江河洪水预警、水库水位预警由产业培育中心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警由国土所发布。

旧县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警发布和转发区府(区级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内的预警发布和转发上级指挥部的预警预报。

e预警的发布应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既不得随意发布预警,也不可漏发、误发预警预报。

5.4.6预警方式

a洪水预警方式

三级警报(较大洪水):低洼地带进入山洪灾害准备期,通知沿河村(社区)加强防汛值班,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同时用广播、电视、电信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二级警报(大洪水):低洼地带已进水,进入山洪灾害危险期,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防汛物资整装待发,组织低洼地带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同时用警报器报警,鸣30秒、停24秒、连续3次,用铜锣报警,敲1分钟停1分钟,连续击打,警笛报警,鸣1分钟停1分钟,连续鸣笛。广播、电视、电信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一级警报(特大山洪):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区,山洪灾害抢险队伍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警报器报警,鸣6秒、停6秒、连续15次;用铜锣报警,连续敲打;警笛报警,连续鸣笛。广播、电视、电信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b暴雨诱发山洪(滑坡)预警方式

三级警报:山洪可能诱发地质灾害,需注意防范,发布地质灾害警报,观测员进入工作岗位,做好雨中巡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广播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二级警报:观测员鸣哨,鸣锣1分钟、停1分钟、连续击打,警报器鸣1分钟、停1分钟、连续鸣叫,通知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广播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一级警报:观测员鸣锣及警报器报警,持续鸣声不中断,组织群众按指定的路线转移至安全区。广播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

c水利工程预警方式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制定的防洪预案进行预警。

6 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转移安置是处置自然灾害方面应急机制,旧县街道、村、社(组或社区居委会)、户都应对可能造成灾害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转移方案,转移方案应包括责任人通知方法、转移路线、地点、生活安置等。

6.1.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转移安置的首要任务是要掌握需要转移的危险区的人口数量、人员结构,并登记造册。

6.1.2转移原则及措施

转移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3转移安置的路线确定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制定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1.4转移安置方式

转移安置方式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转移安置方式,可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投亲靠友等安置方式。短期安置:就近后靠等方式集中安置,如学校、政府礼堂。中期安置:5户以下的散户采取对户安置;永久搬迁:在危险区具有搬迁能力的采取永久搬迁。

6.2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旧县街道、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

6.2.1受灾区的村社,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洪水危险区人员撤离迁安工作。按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命令,在限定时间内将预报洪水淹没线以下或工程出现可能扩大淹没范围内的人员、物资安全有序地转移到预定的安全地带。

6.2.2建立以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指挥,村组、居委会为基本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每一个行动单元的撤离组织均由村组、居委会负责人担任现场执行指挥,实行包干责任制。

6.2.3撤离组织负责人要提前进入撤离区,全面及时掌握水情和工情信息,将撤离所需交通工具和携带物品准备到位,安排好撤离人员的编组和迁安的对口位置,并组织老、幼、病、残等行动不便人员提前转移迁安。

6.2.4派出所要做好撤离区和迁安区的治安管理,派出必要警力或组织民兵小分队对村组进行治安巡逻,免除撤离人员后顾之忧。

6.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医疗小分队在撤离区和迁安区进行卫生防疫,对撤离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在撤离区淹没洪水消退后及时喷洒消毒药物,防止滋生和蔓延传染性疾病。

6.2.6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要启动灾区救助措施,做好被撤离人员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吸纳社会各界募捐援助,稳定撤离迁安人员情绪。

7 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思想准备: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防御暴雨山洪诱发山地灾害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提高群众主动避灾的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作多种形式宣传品,尤其是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危险地区要做到家喻户晓,群测群防。

7.1.2组织准备:各村(居委会)社、相关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小组,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山洪灾害防御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7.1.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山塘、重点滑坡等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7.1.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山洪灾害防御物资,山洪灾害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7.1.5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命令的及时传递。

7.1.6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安全度汛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城市防洪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等。

7.1.7汛前检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辖区易发山洪灾害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7.2山洪灾害抢险救灾

7.2.1一般洪水

a全街道或某一流域进入山洪灾害防御准备状态,由街道组织部门、村社参加山洪灾害抢险。并将信息报告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b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令有关村社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区域内生产和滞留人员进行清理、撤退,组织人员在低洼地区进行巡查,及时通知可能被洪水淹没区的居民、物资转移。

c街道人民武装部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应急分队,调集车辆集结待命;街道应急办做好船只、救生衣等抢险物资的需用准备。

7.2.2较大洪水

a旧县街道或某一流域进入山洪灾害防御警戒状态。

b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专家组成员迅速到位。

c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召集人员会议,分析雨情、水情、灾情及发展趋势,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d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向街道发布以防守抢险措施为主的山洪灾害抢险指令。

e旧县街道启动本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f各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进入各自的山洪灾害抢险岗位,组织洪水威胁区群众和沿河一带人员撤离,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g派出所对撤离区实行封闭管制。

h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迅速集结到位,全力做好山洪灾害抢险工作。武装部迅速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抢险应急分队集结,交管所调集车辆到指定位置停放,由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调度。

i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

7.2.3大洪水

a全街道流域进入山洪灾害危险状态。

b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向全街道或有关村社发布以抢险和部分撤离措施为主的指挥命令。

c启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d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进入各自的山洪灾害抢险岗位,旧县街道根据本级预案确定的撤离区,组织受洪水威胁区的人员撤离、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e派出所对撤离区及重要桥梁、重点路段、重点街道等实行封闭管制。

f武装部迅速组织山洪灾害抢险应急分队,调集车辆集结待命;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备1辆山洪灾害防御指挥车,由旧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g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抢险的各项工作。

7.2.3特大洪水

a由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宣布全街道进入山洪灾害防御紧急状态。

b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向全街道或有关村社发布以撤离和抢险为主的指挥命令。

c全面启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抢险预案。

d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和有关村社和水库管理部门全部进入各自的抢险岗位,党政主要领导迅速对山洪灾害抢险指挥调度命令的贯彻执行做出安排部署。

e有关村社按本级预案确定的撤离区,紧急将人员、物资撤离到安全地带。

f派出所对桥梁、公路实行交通管制,对洪水淹没区和撤离区实行治安管制。

g启动灾区卫生防疫、救灾、安全等应急援助机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h武装部迅速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分队,调集车辆集结待命;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备1辆防汛指挥车,由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调度。

i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全力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7.3暴雨诱发局地山洪(滑坡)抢险救灾

7.3.1局地山洪(滑坡)险情发生后,旧县街道按照《旧县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7.3.2小型局部山洪(滑坡)灾害发生后由当地政府负责,并全权指挥。旧县街道立即启动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急抢险机构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抢险,并将处置结果20分钟内将灾情上报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7.3.3中型局部山洪(滑坡)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旧县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抢险救灾,并于20分钟内将灾情上报旧县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抢险。

7.3.4大型、特大型局部山洪(滑坡)灾害发生后,街道立即启动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抢险救灾,并于20分钟内将险情信息上报街道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3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救灾情况。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抢险。

7.4紧急处置措施

7.4.1根据山洪灾害情况和抗洪工作面临的形势,在发生大洪水及以上、大型、特大型局部山洪(滑坡)或水利工程出现重大险情,以及在防汛抗洪关键时期,可及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宣布进入防御紧急期。在全街道、水库或局部山洪(滑坡)处于防汛危险状态及其以上的汛情时,可以由我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宣布本行政区域或某一流域进入防御紧急期,行使各种紧急处置权利。

7.4.2实行人力和物资的紧急调用。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及抢险用土地等,被调用单位及个人必须服从。

7.4.3强行清除阻水碍洪设施。对明显影响河道行洪畅通的公路、桥梁、船坞、房屋等阻水碍洪设施,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命令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强行拆除或清除。

7.4.4实施受灾区交通管制。为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进行,由派出所对受灾区实施交通管制,杜绝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灾区和抗洪抢险现场,维护防汛抢险交通秩序,保证防汛抗洪工作的顺利进行。

7.4.5实施受灾区治安管制。由派出所对受灾区实施治安管制,增加公安警力,严厉打击乘机偷盗、抢劫和故意制造事端、散布谣言、制造社会动乱的犯罪分子。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燃气设施的管理处置,保障防汛抗洪工作有力开展和灾区社会稳定。

7.4.6加强抗洪抢险督查。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督察组,前往抗洪抢险第一线,监督防汛抗洪指挥命令的执行情况,督促村社防汛指挥工作和抗洪抢险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抗洪抢险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特殊情况时,可根据政府授权做出紧急事项的处理决定。

7.5应急结束

当洪水、局部山洪(滑坡)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灾情,宣布结束紧急山洪灾害防御期。

7.5.1按照紧急防灾救灾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7.5.2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对灾情进行认真核查、统计上报;对灾民的衣、食、住要妥善安置;对被淹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险情。

7.5.3各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抗灾救灾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在应急工作结束后5天内报送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

7.5.4及早组织力量开展水毁修复重建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修复方案的论证审查和建设资金的争取报批工作。

7.5.5财政办、经发办、产业培育中心等部门和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抓紧汛后水毁修复重建经费的筹措落实,支持灾区水毁修复重建工作及时全面启动。

7.5.6灾区的村社要不等不靠,积极发动和组织辖区人民群众开展水毁修复重建工作,恢复和提高防汛抗洪能力。

8 保障措施

8.1安全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监测设施保障

我街道计划在全街道范围内设置雨量站1个,水位站1个。

8.3通讯、报警设施保障

突发事件出现后,通讯部门应启动应急通讯保障预案。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发信息,防汛抗旱指挥部计划储备对讲机3对,防汛报警器 1套。

8.4应急队伍保障

武装部建立机动抢险队一个,人数10人,各村(居委会)也应建立群众抢险和专业抢险队伍。

8.5物资储备保障

旧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库,储备了车辆、救生衣、编织袋等10多类抢险物资,存放在街道仓库内。

8.6交通运输保障

我街道组织运输车辆1辆,指挥部各部门备一辆指挥车。优先保证抢险人员、抢险物资的运输和安全转移群众用车。

8.7经费保障

我街道要建立防汛抢险专用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用于本辖区内遭受山洪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8.8技术保障

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防汛、抢险、救灾专家库,为科学防汛、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8.9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8.10宣传教育及演练

加强宣传,增强群众防灾意识,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宣传手段,让群众了解山洪灾害特点,掌握预案情况、基本逃险知识及自救方法。要利用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组织学习防汛抢险知识,提高全民防汛抢险能力。利用广播,广泛宣传《防洪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洪应急预案》,对洪泛区、山洪灾害区的群众,由村(居委会)、社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讲清灾害性暴雨、洪水的危害和应采取的避险措施,报警方法的识别。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在抗洪抢险期间,各村社加强对指导重要汛情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合理把握。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确定专人,负责统一发布水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信息及演习信息。

每年4月中旬,由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安排,抢险队进行培训和实战演练。

8.11纪律保障

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严肃组织纪律,一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者一律追责。

9 附则

本预案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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