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铜梁区旧县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方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相关政策做好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负责发展街道和村(社区)组织集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村(社区)集体资产,为街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旧县街道下设12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武装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972.02万元,支出总计2972.0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86.13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本单位事业单位划分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账套分别核算,故基本支出减少1258.85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827.28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89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86.13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869.35万元,基金预算减少21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5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1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6.0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89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86.13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258.85万元;项目资金减少2827.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减少165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59万元,占41.0%;项目支出1708.43万元,占5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5.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19年抗洪救灾资金结余75.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2.0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86.13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869.35万元,基金性预算减少216.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69.36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局要求,将本单位事业单位划分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账套分别进行核算,故人员经费减少1022.38万元,公用经费236.47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61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2.83万元,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39.9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9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869.36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局要求,将本单位事业单位划分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账套分别核算,故基本支出减少1258.85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610.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3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2.83万元,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39.9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19年抗洪救灾资金结余75.99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0.47万元,占3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4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56.7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减少10.56万元,人大事务支出减少5.0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10.0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98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支出增加12.28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增加6.4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4.9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27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2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8.2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0.31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45.56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6万元,增长25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部分市政环卫人员工资纳入环保工作经费项目进行发放,故环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42.0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9.4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78.79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79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2024年草街航电枢纽工程搬迁(安置)过渡费增加131.19万元,土地租金费用减少13.19万元,项目服务类经费减少45.21万元。
(6)农林水支出1082.13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增加174.30万元,耕地保护经费增加20.86万元,旧县街道第三批用地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增加11.25万元;三支一扶补助经费减少13.1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费减少43.6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减少130.45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98.33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3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建设支出增加92.10万元,乡村道路养护支出减少73.87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67.5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9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抗旱防汛专项资金支出增加49.99万元;应急工作经费减少32.5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支出减少10.00万元,临聘消防人员经费减少0.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8.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22.38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局要求,将本单位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账套,分别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28.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6.47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总体增加0.04万元。其中主要是维修费用2.64万元比上年2.58万元增加0.0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人员费用,单位规范了出国(出境)活动,当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在预算经费时严格落实经费管理规定,未安排人员出国活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和本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监测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需求。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合理调度,节约了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总体增加0.04万元。其中主要是维修费用2.64万元比上年2.58万元增加0.06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时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3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庆市委党校培训学习培训费0.12万元,行政执法新增持证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费0.25万元,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0.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29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财政局要求,将本单位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旧县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货物和工程。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1项,涉及资金1708.4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41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41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俊宏 联系方式:023-4542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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