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办〔2024〕192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旧县街道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板块、各相关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旧县街道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旧县街道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认真落实宣传发动、排查隐患、打击非法、管控看护等措施,确保《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修订)》(铜府发〔2022〕20号,以下简称《通告》)执行到位,为全力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措施到位,确保重大危险源、销售点、燃放点安全,辖区内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较大以上火灾和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旧县街道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燃管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唐翔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辜明川任副组长,旧县街道派出所、旧县街道市场监管所、旧县街道卫生院、应急管理岗、城市提升岗、平安稳定岗、专业应急救援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街道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岗办公室,由谭小江任办公室主任,曾帅、胡钧烜、黄文灿等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职责分工
街道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格落实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应急管理岗: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和相关板块岗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监督检查各零售点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落实街道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各零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销售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旧县街道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辖区重点时段巡查巡逻和治安相关事宜。
旧县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城市提升岗: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人员对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
旧县街道卫生院:负责对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受伤人员救治,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落实本单位禁放区域监管。
平安稳定岗:负责组织综治巡逻队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巡逻和治安相关事宜;妥善处理辖区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4年12月26日前)。研究制定旧县街道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4年12月26日—2025年2月12日)。切实建立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2025年1月28日(农历腊月除夕日)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为重要时间节点。要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5年2月12日后)。围绕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执法打击
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旧县街道派出所要强化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进入旧县的车辆和人员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应急管理岗全面排查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应急管理岗、旧县街道派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各村(社区)须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五是设立举报电话,查处非法产品。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3-45622330。
(二)广泛宣传,注重教育
应急管理岗牵头开展宣传工作,以“购买合格产品,依法、
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2025年1月9日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
(三)依法划定禁放、限放区域,设立禁放、限放标识
确定禁限放区域:根据本街道实际,禁放区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2025年1月18日前,要在禁放、限放区域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
(四)严格市场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安全
旧县街道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六统一”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严禁礼花弹、超标准和不符合我市规定的产品流入市场,严禁任何企(事)业单位私自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进行销售或燃放,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风险。各相关板块岗位和单位要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全环节监督管理。
1.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严格条件、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规范经营”的原则,合理设置销售网点。
2.销售许可证发放与监管。取得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经营户必须按进货合同,在专营公司进货,不得私自进货,违者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3.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2025年春节期间本市允许专营销售点销售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不得销售、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4.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五)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前,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一是排查建(构)筑物隐患,应急管理岗要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是清除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准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城市提升岗要组织力量,对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化粪池进行专项检测、维护、清理,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辖区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应急管理岗对经许可的销售网点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维护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社干部、治安巡逻队、应急救援队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巡逻监控,对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春节期间,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严密销售网点安全防范。应急管理岗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严禁在销售点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安全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落实消防灭火措施。应急管理岗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做好灭火准备。旧县中队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在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委和有关板块岗位、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街道燃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加强报送。加强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