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4 来源:华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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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华兴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和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申请保障

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家庭救助

总金额

(元/月)

家庭住址

1

李正学

李正学、文思菊

0

1320

华兴镇三塘村6

2

谷明贵

谷明贵、谷奕、谷倩、袁由碧

370

1180

华兴镇三塘村11

拟不予保障的申请家庭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申请保障

家庭成员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家庭财产及

消费支出状况

家庭住址

不予保障原因

1

韩富万


980

152

华兴镇香山村3

儿子韩贵华每月给予赡养费1360元/月,医药费600元/月,韩富万、唐启银家庭收入1960元/月,人均收入980元/月,不符合纳入农村低保条件.

举报电话:023-45673052(铜梁区民政局)

          023-45364133(华兴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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