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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6575130B/2023-00032
  • 华府发〔2023〕 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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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华兴镇
  • 华府发〔2023〕 66 号
  • 2023-06-08
  • 2023-06-14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兴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兴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站、所、中心):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华兴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368

华兴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 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 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 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和遏 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 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 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 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 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 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 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 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 火灾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饭店、商超、农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等。

3.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 “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商住楼等。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 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 位;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 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 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医疗机构、冷库保温材 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 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 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 位,影响人员疏散;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 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 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生命通道管理。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

    8.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 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 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 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增大火灾危险性。

    9.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 扑救力量;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三、检查方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各村(社区)要督促指导三类场所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每月向镇应急办报告自查自改情况。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组织基层排查。镇应急办、派出所及各村(社区)组织综治队员、消防人员、社区网格员队伍等力量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移交相应消防部门。

    (三)推动条线检查。教育、民政、商务、文旅、卫健等相关办(站、所、中心),要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建议,充分发挥责任办(站、所、中心)条线监管作用,集中开展排查。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深化消防检查。各责任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要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行处罚。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整治。各责任办(站、所、中心)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执法一线;要加强针对性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聚焦重大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必要的执法数量,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质量。采取定期与专题、正向与反向相结合方式,评估排查整治工作质态。

    (二)推动隐患整治。针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责任办(站、所、中心)要组织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逾期未整改销号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单位自身无能力整改的,要提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农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等区域性火灾隐患,争取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三)舆论监督整治。对接各类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要依托“96119”“12345”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或个人,要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四)信用监管整治。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 主要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并通报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办(站、所、中心),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等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责任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发一批针对性强、受众面广的宣传材料;发动村社、派出所、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走街串巷、走村入户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依托农村大喇叭、广播等开展消防警示宣传,利用户外大屏、公共显示牌等,高频次播放防火公益广告。

    (六)建强基层队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委托执法或赋权,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执法范围、权限,持续推进消防工作站建设。按照能专则专、不专则合、能联则联的原则,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适应灭火应急救援的车辆、器材、装备。

    五、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 20235月中旬结合华兴镇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会议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 20238月底前督促社会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规建、民政、应急、市场监管等责任办(站、所、中心)及派出所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 2023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提请政府协调解决,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四)总结提高 202312月底前各责任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成立华兴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由镇长担任组长,靠前指挥协调,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组长,分兵把口、亲自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应急办、民政办、平安办、规建办、财政办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各村(社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上报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责任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要将专项行动与火灾防控除险清患、厂房库房回头看、经营性自建房等专项整治,以及基层消防工作站建设等基础工作有机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强化考核督导。镇纪委将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各责任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些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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