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4736575130B/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华府发〔2023〕 50 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华兴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6 |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兴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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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4736575130B/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华府发〔2023〕 50 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华兴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6 |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兴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兴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华府发〔2023〕 50 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
按照《铜梁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华兴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华兴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2023年,华兴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重庆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渝农居组办〔2023〕1号)和《铜梁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3〕2号)要求,紧紧围绕农村厕所改造、污水治理、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大重点任务和村庄清洁行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五清理一活动”、成片推进等四项主要活动,推动华兴镇人居环境提质增效,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工作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要保持原有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不变,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各办(站、所、中心)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年度计划分解、进展情况调度、常态化督导、年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党群办;配合单位: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每项任务均需要各村(社区)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有序推进四项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持续抓好问题厕所整改,按照问题厕所排查整改时序安排,做好今年计划整改的问题厕所改造,抽查已整改厕所成效。稳步开展卫生厕所改造,坚持愿改则改、能改则改,求好不求快,稳步推进农村旱厕改造和普通卫生厕所升级改造。做好常态化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开展培训会、现场会、督查巡查等方式加强指导。2023年铜梁区计划实施户厕改造2000户,华兴镇根据区户厕改造指标分配,做好户厕改造工作。(牵头单位: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改造农村供水管网,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持续推进农村人口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补短板,强化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及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筛选建设费用合理、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健全长效运营保障机制。2023年,完成华兴镇农贸市场提档升级雨污分流建设。(牵头单位:规建办)
稳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按照“查、溯、治、管、评”工作模式,加强黑臭水体清单的动态管理,持续做好辖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总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推进方式、治理技术模式、长效管护机制、群众参与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提升整治成果,防止治后反弹。(牵头单位:规建办)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运行机制和投入保 障机制,优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建设,加强垃圾分类行政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技术迭代升级,推动机械成肥、光伏发电、饲养黑水等技术在农村厨余垃圾处置中的应用。到2023年底,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100%的行政村和98%以上的自然村组,9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规建办)
健全完善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村级回收网点,实现网点覆盖率达100%。回收废弃农膜1.9吨,农膜回收率达到88%以上,回收肥料包装物0.2吨。开展加厚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示范。(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加强风貌引导。因地制宜编制农房建设示范图集,引导农民群众在新建农房中选择使用。(牵头单位:规建办)
持续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安装农村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不断改善村民夜间出行条件。(牵头单位:规建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持续开展村庄绿化,实施农村“四旁”植树。(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丰富乡村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传统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有序推进“巴蜀美丽庭院”建设。创建评比“功能美、风貌美、文明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牵头单位:规建办、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三、 常态化开展四项活动
(一)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继续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创新方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 四季战役。规范村庄清洁评比活动,明确清洁户等评比标准,发挥好“ 红黑榜”“点评台”“积分超市 ”等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促进政府带动向农民主动转变。(牵头单位: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二)渐次开展“五清理一活动”
持续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房前屋后的杂物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实现点上示范逐渐向面上推开。加强对已治理的乡村景区、主干道路、人口聚居区等示范区域的巡视检查,巩固治理成效。(牵头单位: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三)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活动
扎实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持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牵头单位: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四)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活动
不断深化乡村建设农文体商旅融合,巩固提升茯苓村、团林村、明月村、犀牛村示范片整治成效,不断提高示范影响力、引领力;加强香山村、三塘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创市级美丽宜居乡村。(牵头单位:乡村生态治理中心)
四、强化四项保障措施
(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强化区域统筹,科学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积极参加全国村庄规划设计大赛。落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和《村庄改造技术路线导则》,贯彻新时代推进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基层干部和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牵头单位:规建办)
(二)加快构建建管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牵头单位:规建办)探索建立农村改厕农民参与建设和管护机制。(牵头单位:乡村生态治理中心)落实《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稳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规建办)严格落实村规民约中关于村庄环境卫生的相关要求。(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三)持续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大力实施“幸福乡村”志愿项目,深入开展“清洁户”“美丽庭院”等评选,引导村民自觉履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提高维护村庄环境卫生主人翁意识。(牵头单位:乡村生态治理中心)深入实施“洁小青”生态环保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牵头单位:团镇委)推动农村妇女卫生习惯培训项目,开展植绿护绿活动,实施巾帼志愿者护河行动和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牵头单位:镇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