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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虎府发〔2022〕35号
  • 2022-11-28
  • 2022-12-01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虎府发〔2022〕35号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有关单位: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21128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铜防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11月至20233月在我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全国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各行业主管办所(中心)和各社区要组织对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可燃雨棚四项整治重点进行回头看。对前期发现的消防用水问题,确保年内全部整改销案,除用水以外的其他消防设施严重问题,按计划推进整治。对生命通道严重堵塞小区(道路),按照一小区一对策开展整治,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办、城管办、派出所集中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效。严格整改前期排查的高层建筑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二)组织开展厂房库房和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经发办、建管办、应急办、生态治理中心、虎峰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办所单位要对工业厂房库房、商场市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紧盯违规改建搭建、违规住人、违规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动焊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10人以上自建房开展再排查再摸底,持续紧盯违规住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管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取得合法手续等10类问题,确保20233月底前一般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底前重、难点问题对账销号。

(三)深入推进医疗及养老机构整治。民政办、应急办、虎峰卫生院等相关办所和单位,要加大医院和养老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吸烟、电动轮椅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违章动火动焊等不规范行为,落实六个严禁刚性措施;对非法经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手段严肃处理。督促单位全面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2022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零

(四)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相关办所(中心)、村(社区)要针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违章搭建、违规设置铁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民警、村社干部、网格人员、物业保安等基层防控力量要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发动社区小广播、农村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等技防设施。

(五)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应急办、虎峰派出所等相关办所和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对节庆活动、商超、易燃易爆、文博单位、民宿客栈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全国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消防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和火灾调度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1月30日前)。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25日)。对照工作方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办所(中心)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查隐患、严治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村(社区)、各相关办所(中心)和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镇纪委将进行督察通报,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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