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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虎府发〔2022〕26号
  • 2022-06-22
  • 2022-06-22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卫生院,派出所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2622




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

管控工作方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地区因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不严格,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特制定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成立虎峰镇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朝敏  党委书记

陈俊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夏元毅  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刘维勇平安办负责人

刘文全虎峰卫生院院长

虎峰派出所所长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

二、居家隔离对象

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符合居家隔离人员。

三、工作流程

1.村(社区)排查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初步评估

2.经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确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指定隔离点隔离;

3.村(社区)组织人员每日走访居家隔离人员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走访照片

4.居家隔离期间,由卫生院组织车辆,闭环转运居家隔离人员至指定核酸采样点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负责派出救护车将居家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再闭环转运至居住地,与相关工作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去。

派出所职责

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思想疏导、法制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不定期组织走访居家隔离人员,督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各村(社区)职责

1.组织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对研判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采用见面随访的方式,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3.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5.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教育。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隔离人员管控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3.各村社区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追踪,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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