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虎峰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虎府发〔2021〕16号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虎峰派出所:
现将《虎峰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虎峰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8月6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区道安办《关于印发铜梁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安交办〔2021〕31号)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落实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国省县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三类道路”,通过源头严管、路面执法、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七个整治”,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精心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实现我镇“三降二不”的工作目标,即国省县道、城市道路、农村道路的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5%、10%、5%,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俊洁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刘龙,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王正伟为副组长,镇道安办(应急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虎峰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负责人周大羽、派出所所长汤启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整治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l.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民警、应急管理、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的交通秩序,对农村红白喜事、赶集、中小学生放学回家、返校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4个劝导站要全勤上岗,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镇道安办、派出所要上路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派出所落实驻站执法,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县乡道、农村公路的桥梁、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镇道安办牵头联合规划建设环保办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村(居)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区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机关、农村、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居)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每季度更新内容,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交通应急管理。要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村(居),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责任分工
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居)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