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3月)

发布日期:2024-03-22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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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3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13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张孝志 久远村9组 A类:因腰背部软组织损伤住院自费1262.71元
2 熊兴全 石岭村7组 B类:因大肠多发性息肉住院自费3810.02元
3 陈友方 翰林村11组 D类:因心脏病在门诊拿药花费11841.41元
4 韩荣碧 石柱村11组 D类:本人长期高血压,配偶脑梗,长期需要药物治疗
5 罗德容 新生社区 D类:本人因粉碎性骨折及高血压住院自费4395.02元
6 叶良会 久远村1组 D类:本人因系统性红斑狼疮住院自费15951.61元
7 陈世英 久远村4组 D类:本人因右前臂外伤后桡骨短缩畸形住院自费34519.22元
8 叶娟 温泉社区 B类:和女儿因支气管炎住院自费3147.17元
9 朱家荣 庙湾村1组 D类:本人因心衰、心脏病住院自费2251.94元
10 肖会伦 石柱村21组 B类:本人因被蛇咬伤住院自费2575.23元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郝钱华 东山村4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2 罗朝贵 石梯村8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3 曾永惠 石柱村6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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