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2月)

发布日期:2024-02-23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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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2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14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马孝全 石寨村8组 D类:其他困难
2 熊万伦 庙湾村7组 D类:其他困难
3 张林 石柱村4组 D类:刑满释放人员
4 李之银 太公村10组 B类:其他困难
5 陈贵华 太公村10组 B类:因心脏病入院治疗花费元
6 戴祥碧 石梯村5组 D类:因腰椎滑脱、慢性胃炎等入院治疗花费16580.35元
7 甘成国 进仕村2组 A类:因肺气肿多次入院治疗花费1076元
8 何银海 庙湾村6组 D类:因配偶突发血小板减少及脑梗入院治疗花费41541元
9 张世义 石寨村4组 B类:因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血压入院治疗花费4202.22元
10 王义元 石寨村5组 B类:家属长期在精神病医院治疗
11 龚延木 石柱村3组 D类:因心血管病入院治疗花费10651.13元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杨光玉 回龙村11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2 姚庆洪 太公村6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3 罗德书 滴水村9组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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