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1月)

发布日期:2024-01-08 来源:虎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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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镇级1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3-45512141

、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周光明 滴水村 A类:其他困难
2 李九元 前进村 A类:因胃炎入院治疗花费600元
3 李成明 轮桥村 B类:因精神分裂症长期在精神病院治疗花费1188元
4 罗荣菊 久远村 D类:因患有慢性病入院治疗花费13209元
5 蒋友贞 翰林村 A类:因股骨粗隆间骨折入院治疗花费4003.98元
6 徐富彬 东山村 A类:因慢性疾病入院治疗花费2364.63元
7 冉云忠 东山村 D类:因腰椎间盘突出入院治疗花费26170.95元
8 张定江 天锡村 A类:因慢性肺病阻塞性加重入院治疗花费600元
9 陈德海 双龙村 A类:因肺部感染入院治疗花费600元
10 陈廷才 滴水村 B类:因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入院治疗花费2326元
11 王方健 双桥村 B类:因糖尿病入院治疗花费1020元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户主)
1 胡朝素 翰林村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2 张纯玲 石岭村 家庭财产显示有自救能力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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