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应急罚当〔2023〕001号)

发布日期:2023-09-15 来源: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字号: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高楼)应急罚当〔2023〕001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铜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楼镇场镇补短板高别路至涪江路断头路建设项目)

地址: 铜梁区高楼镇高楼村1社 邮政编码:    40256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潘兴林  职务: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13*******78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3年9月13日,高楼镇应急办联合建环办对重庆铜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楼镇场镇补短板高别路至涪江路断头路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现场施工人员(5人)未佩戴安全帽;2.施工围挡搭设不规范。(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200元(贰佰元整)并限期整改  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

☑当场缴纳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       ,账号       /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铜梁区 人民政府或者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铜梁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