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府〔2026〕2号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楼镇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办、室、中心、大队、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高楼镇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高楼镇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提高空气质量,加强管控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铜府发〔2025〕9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实现春节期间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涉烟花爆竹“零火灾”、“零伤亡”,涉烟花爆竹重大负面舆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现就切实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任务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本次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工作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源头管控、开展隐患排查、严格依法查处、落实禁放看护,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楼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
组 长:龙 飞 镇 长
副组长:陈 勇 副镇长
成 员:周明贵 应急管理岗
潘 峰 平安稳定岗
肖 刚 综合执法岗
康翠翠 经济发展岗
罗 赟 规划建设岗
刘 艳 农业服务岗
邱良智 少云派出所所长
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周明贵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管控工作范围
严格遵照执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铜府发〔2025〕9号)规定,在政府机关、学校、卫生院、车站、敬老院等重点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安全保护区域内,设置明显的烟花爆竹禁放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对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进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来货渠道是否合规,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等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对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好宣传,燃放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
四、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排查,消除隐患
2026年1月22日前,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本地区的油气管道、电力设施,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效清除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居民楼、物业小区化粪池。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注重教育
镇平安法治办应急岗牵头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开展街头宣传,及时通报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在2026年2月16日(除夕)、2月17日(初一)和3月3日(元宵)分别向本镇用户发送温馨提示短信,向进入本镇境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短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镇平安法治办应急岗、执法大队、少云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对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相关许可证;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场镇主要进出道路对进过境的车辆、人员、物品实行依法检查、盘查,特别是与潼南区别口镇交界的地方,必须加强力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产品、原材料挡在镇外,严厉打击、收缴在运输环节。对从事非法运输的涉案人员、企业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处理。在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要增设检查卡点,对非法运输的活动进行坚决遏制。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
领导专班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因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办、室、中心、大队,一律通报批评;因排查不到位,致使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长期存在,对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依规给予问责。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强化领导,协作配合。各全镇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稳妥按期推进工作。工作专班要召开会议,调度任务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组织检查。
(二)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等方式广泛宣传,充分吸纳广大群众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以及开展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推诿扯皮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