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府〔2025〕5号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室、中心、大队;有关单位:
为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便笺2025-10)文件要求,在全镇组织开展“不放心不托底”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 维,深刻认识“不放心不托底”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推动压实各方 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推进宣传教育,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 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
三、整治范围
卫生院、敬老院、学校、工业厂房、再生资源回收场所、九小场所等各类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消防管理方面。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制 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 防设施等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是否 存在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在疏散通 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室内停放充电,是否违规存储、使用、 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建筑防火方面。是否按要求分隔不同业态、不同功能 区域,是否存在经营区域违规设置宿舍住人,是否按标准设置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且保持通畅,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 室内装饰装修、将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是否使用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设置冷库,是否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孔洞, 是否按要求安装敷设电气、燃气管路,是否按照要求安装可燃气 体探测报警、紧急切断装置。
(三)消防设施器材方面。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设施,是 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器材是 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擅自 挪用消防器材等情况。
(四)灭火救援方面。学校、敬老院和卫生院等重点单位是否结合场所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消防救援口设置是否规范,员工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督促辖区内“不放心不托底”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迅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于整改难度大、整改工期长的,尤其是涉及消防设施设备停用整改的,场所管理单位及时向镇平安法治办反馈,并采取安全可靠的紧急防范措施。
(二)全面排查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社区)要开展本辖区“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反馈至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对没有统一管理的,要协调统一管理单位或进行村(社区)托管。镇各职能岗位要对本行业系统“不放心不托底” 场所进行排查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单位场所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强化综合治理。镇各职能岗位要做好协同配合,强化对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对隐患问题突出,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上报至区政府,并按照行业部门督改、消防技术指导、单位主责整改的原则,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构成严重失信的,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村(社区)要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舆论声势,引导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排查整改问题隐患;指导场所单位开展管理人、员工、业主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发现问题、整改隐患能力;落实“吹哨人”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单位员工,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专班
成立高楼镇“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镇长任工作专班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全应急岗、消防工作站、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等职能岗位为工作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统筹推进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七、职责分工
各工作专班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督促“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安全应急岗、消防工作站:对管辖范围内的“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每周汇总上报检查情况。
(二)文化教育岗:对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学生假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经济发展岗:对行业内“不放心不托底”场所用户安全用气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定期开展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存在的燃气违法行为;对行业内“不放心不托底”的商业、餐饮、住宿、再生资源回收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规划建设岗: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对户外广告牌的审批管理,确保其设置不妨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加大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五)民政事务岗:对辖区敬老院、殡葬服务企业等本行业管理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六)派出所:加强辖区内消防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七)市场监管所:加强对本行业“不放心不托底”的餐饮、超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职能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对“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方法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5年1月17日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措施,广泛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3月15日前)。围绕“不放心不托底”场所整治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推进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对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配合区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亲自部署、带头推进、一线排查、现场督导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整治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工作统筹。各村(社区)、镇各职能岗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许可审批、施工改造、燃气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按照“集中+分类”整治模式,结合违规动火、电动自行车、保温材料、燃气安全等领域分类统筹整治,全力提升整治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倒查。镇纪委要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度开展跟踪督查,并结合整治工作清单台账,强化实地核查和现场指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