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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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2023167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渝财农〔2023〕83号)精神,结合各镇街在7月洪灾中农渔业受灾面积、经济损失、产量损失、落实扩种秋马铃薯规模种植(10亩以上)等情况,经区政府审定,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84万元下达你们,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补助范围与金额

本次下达的防灾减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统筹做好洪涝干旱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等防灾救灾相关工作。各镇街下达资金金额与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一并下达,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补助方式

防灾减灾资金补助工作,由各镇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直接补助受灾对象的,补助对象须经村、镇街两级核实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防灾减灾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种子、化肥、鱼苗、饲料等)原始票据。各镇街在收到防灾减灾资金1个月内必须兑付到位,同时将所有补助审核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种植业资料交农技中心,渔业资料交水产站,清单详见附件 2。

三、强化管理

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属财政惠农资金,各镇街要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蔬菜和水产品保供,种植业和渔业资金不得混用,做好对应领域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渔业“三池两坝”尾水治理设施损坏的业主要利用此资金进行修复。要严格遵守财政惠农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强化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资金分配中应向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予以倾斜,防止因灾返贫。


附件:铜梁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镇街分配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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