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果府发〔2023〕78号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福果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林区村,镇属各板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治这场战役”的工作要求,根据铜梁区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果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安全监督职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现就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范围
福果镇三多村、西山村、团实村、荷香村辖区内的林区以及林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农户。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龙 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良杰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西山村联系领导、驻村组长、支部书记
三多村联系领导、驻村组长、支部书记
团实村联系领导、驻村组长、支部书记
荷香村联系领导、驻村组长、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应急办等相关办所的干部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各村落实支部书记、综治专干、社长、护林员(含天保护林员)作为现场监督员负责本村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总质量监督为:分管领导、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林业干部、所在村联系领导、驻村组长、支部书记、护林员(含天保护林员)对自己辖区质量安全监管负责。
三、工作要求
1.镇领导在除治期间每周至少到除治现场1人次督查除治情况、安全及进度。
2.驻村组成员在除治期间每周至少到除治现场1人次督查除治情况、安全及进度。
3.涉及村社每天至少有一人到除治现场督查除治情况、安全及进度并做好考勤及影像资料。
4.护林员(含天保护林员)在村辖区范围内除治期间以除治队伍上下班为考勤、严格在天保系统打卡并上传影像资料。打卡缺勤扣100元,区级镇级村督查一次不到位扣100元,疫木被周边农户移至家中查处一次扣100元。扣款在护林员绩效考核中扣除,天保护林员在公益林管护费中扣除。
5.施工单位在除治期间向福果镇人民政府备案专人管理。签合同三天内必须进场,需要10个据把手,安全责任负责人至少2人、疫木焚烧负责人至少2人、药品管理负责人至少2人、除治队伍管理负责人1人。在除治期间各项负责人至少有一人在现场并按照实施方案除治合同实施,焚烧疫木专人点火、专人守候必须在20米可视范围内且有相应的防灭火工具,点火时间上午不超过10点,下午6点必须灭火且做好火源防控措施,经区级、镇级、村及护林员(天保护林员)督查。
①除治队伍故意藏匿、丢弃疫木的行为按100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同时按司法程序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纳入区信用平台征信管理。
②被市级开具疫木清理质量问题告知书或市级质量检查验收被扣分的按10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同时按小班面积2-5倍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用。
③被区级验收队伍发现疫木清理区域无清理痕迹且存在疫木清理质量问题的,根据合同价格,按小班面积3-10倍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同时按小班面积3-10倍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用。
④被区级督导组开具疫木清理质量问题告知书的按5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惩扣疫情监测费用200元/次,现场监管人员未到场或擅离职守的从疫情监测费用中惩扣200元/人次。
⑤春节后被市或区督导组检查农户藏匿疫木,从村农户疫木清理费用中惩扣500元/户,企业使用疫木的按司法程序处置。
⑥因焚烧疫木引发森林火灾的按100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惩扣监管人员当年所有疫情监测费用,同时按司法程序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纳入区信用平台征信管理。
罚款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不够部分在除治费用扣除。
6.家中疫木清理焚烧:施工方清理焚烧家中疫木提前报福果镇人民政府并联系相关村负责人。村安排村社干部至少一名、相关护林员(含天保护林员)必须到现场严格清理家中房前屋后的疫木且按相关要求焚烧,做好相关记录及考勤,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疫木的清理焚烧。镇驻村组不定时督查,督查到相关人员不到位第一次扣100元,三次以上按照200元/次惩处。
7.林区所有人员在林区严格按照林区管理制度,不得抽烟,在管护区域发现抽烟或者烟第一次扣100元,三次以上,按照200元/次惩处。擅自点火发现后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管理并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做好区林业局、福果镇人民政府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福果镇各村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名单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