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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7
  • 2023-04-20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果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果府发〔2023〕27号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果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福果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福果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活人墓”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铜梁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殡组办〔202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整治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等墓地问题。各村(社区)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为执法主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违建乱建坟墓、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保持零容忍态度;综合施策,疏导为先,建立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对存量活人墓,依法依规分类整治,逐步清零;坚决杜绝新增活人墓,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依法整治、综合施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方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治。

疏堵结合、保障民生。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供给相结合,既全面整治活人墓,又不断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努力实现逝有所安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既立足当前,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又着眼长远,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根治活人墓问题。

积极稳妥、维护稳定。坚持稳定可控,不提过激目标、不喊过激口号、不用过激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为违法违规私建的“活人墓”,同步整治硬化大墓。通过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全镇总体完成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一)活人墓:指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的,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已安葬一方的双人墓不纳入活人墓范围)

(二)硬化大墓:指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的,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衡量指标为:硬化是指坟墓加附属构筑物采用石材、瓷砖、混砖、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了硬化处理;超面积是指坟墓加附属构筑物占地面积单人遗体墓超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整治范围)

注:上述墓地如属于文物、烈士墓等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纳入整治范围。

四、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各村(社区)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为执法主体。

(一)活人墓:原则上一律拆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危重疾病患者等特殊情形,综合考虑年龄、病情等因素,按照一墓一策甄别处理。(对查找不到坟墓关系人信息的坟墓,由各镇街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在公告期限内无人确认的,按无主坟墓集中处理)

(二)硬化大墓:侵占耕地、林地的原则上拆除或深埋不留坟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如有特殊情况,拆除硬化部分建筑,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可不做平坟处理,采取覆土、植树、补林等方式落实绿化遮掩,达到见绿不见墓,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五、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3年3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于3月29日前将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出文下发。

2.召开动员大会。各村(社区)及时召开村干部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提醒、政策上墙等方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强化正向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准确澄清底数。在2022年前期开展专项摸排的基础上,各村(社区)再次组织力量开展排查,逐社、逐户准确澄清辖镇内的“活人墓、硬化大墓”底数和墓主信息、建造时间、所处位置、占地面积、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台账清单。加强相关数据核查,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分类施策,扎实整治(20231030日前)。

1.自行拆除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

(1)党员干部带头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自行完成“活人墓、硬化大墓”拆除和整改。由本人按照自查、自报、自拆程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拆除。(未完成整改的党员干部由各镇街将名册报送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视情况移交区纪委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引导群众全面整治。各村(社区)可按照“一墓一策”要求,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德高望重的乡贤等力量,依靠群众,正确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动员指导群众自查自纠,自觉拆除和整改“活人墓、硬化大墓”,并指导督促群众按要求做好拆除清理工作。影响恶劣坚决整治。对媒体曝光、督查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整治。重点区域先行整治。对我镇公路、铁路(规划)、河道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不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三沿六镇”重点镇域,先行开展整治。

2.强制拆除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各村(社区)于6月14日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活人墓”和自行整改硬化大墓的人员于8月31日前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和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做好档案归集整理,提供相应的工作方案(文件印发)、会议记录(含会议图片)、专项整治台账(表册及整治前、中、后图片)等资料。

(三)巩固提升,严格管控

各村(社区)应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以属地管理为主,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协调联动的常态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大常规动态巡查力度,自2023年后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现象反弹。

六、工作要求

成立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党政办、建管办、平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民政办、党政办、建管办、平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福果派出所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在该项工作完成后自动解除。

对整治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为主。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整治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持续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培育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活人墓”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村(社区)每月1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月报表报镇民政社事办。

联系人:陈家林;联系电话:17623837160

附件:1.福果镇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情况台账

2.福果镇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进度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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