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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3
  • 2023-03-15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果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果府发〔2023〕21号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果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福果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福果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安排和《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地指〔2023〕2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地质灾害春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62号)、《2023年重庆市铜梁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地指〔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依托四重网格员、地防员等专业队伍,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的排查工作机制,逐点逐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发现潜在风险,开展隐患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既要盯紧盯牢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又要努力发现新生地质灾害隐患点,既要拉网式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也要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开展排查,确保所有风险隐患点全覆盖、所有危险线全覆盖、所有风险区全覆盖、农村房前屋后斜边坡全覆盖,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重点排查以下区域:

1. 城镇人口密集区:城镇、学校、医院、商场、集市、厂矿、集镇、城乡结合部等人口聚集区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2. 农村山区农房:农村山区集中居住点、村民自建房屋周边存在高切坡、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对植被覆盖的陡崖和危岩威胁区域。

3. 公路沿线:省道、乡道、“四好”农村路等公路沿线周边,可能威胁道路安全的切坡、陡崖、危岩(孤石)威胁区域。

4. 旅游景区:各级旅游景区周边可能形成危岩(崩塌)灾害的陡崖、危岩威胁区域、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各类沟谷

三、排查措施

(一)制定处置方案,防范地质灾害。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复核变化趋势、防灾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逐点登记造册,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分门别类落实监测预警、除险清患、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范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一点一策”“一线一策”“一面一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该监测的,要立马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实施监测;该治理的,要立即启动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尽快实施工程治理;需搬迁的,立即动员威胁区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并纳入今年搬迁计划,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数字赋能,提升排查效率。镇建设管理环保办要加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地质灾害1:50000详查、危岩专项排查、综合遥感识别解译等已有成果资料,结合人工复查,全面摸排本辖区人力难以到达的地区、地段,实施数字化赋能,提升排查效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排查能力。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各级防灾责任人、广大群众等有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采取边排查、边培训的方式,积极做好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增强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禁止前往高陡坡顶、危石脚底等危险区域作业,切实将自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分工

(一)各村(社区)。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抓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行业部门。

1. 应急办。履行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考核,并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矿山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

2. 建设管理环保办。

(1)负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2)负责公路桥梁、航道、公路沿线边坡、在建工程及周边等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整治,高度注意公路(含在建)周围高边坡。

(3)负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区域内的高陡边坡的排查整治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3. 经发办。

(1)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有关企业周边高切坡、危岩的排查整治工作。

4.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库库岸、水利设施及工程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5. 文化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旅游景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2)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6. 卫健办。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7. 民政办。负责养老机构周边的排查整治工作

8. 镇属相关办所。负责对分管在建已建项目进行排查整治工作,严控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

其他相关办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2月28日前)。由建设管理环保办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及组织排查人员开展培训,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3日—3月16日)。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集中力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销号点、治理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3月20日—4月15日)。建设管理环保办将会同镇政府纪委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工作走马观花”“上热下冷等行为并将督查结果和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新发现隐患点数量报告镇政府。

(四)全面整治阶段(4月30日—12月30日)。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针对地质灾害大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分类处置,一点一策,制定整治任务清单,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全力推进隐患大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措施到基层第一线,切实把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灾害发生的,将依法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镇属办(所),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所发现隐患问题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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