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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果府发〔2022〕77号
  • 2022-06-28
  • 2022-06-28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区福果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福果府发〔202277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梁区福果镇地质灾害防治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铜梁区福果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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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福果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Kp5zH46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社区)、应急办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Y

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ch4PJx4B

1.3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qd3YfhxC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派出所、虎峰规资所、财政办、农业中心、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办、镇武装部、片区供电和移动通讯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灾害发生地所在村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按灾害等级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积极做好灾情的上报工作;执行国务院、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2.2组织体系和职责

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灾险情评估组、现场抢险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各工作组组成部门及主要职责如下:

2.2.1综合协调组

由镇党政办、派出所、虎峰规资所、农业中心、应急办、建管办、各村(社区)等部门组成。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现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现场抢险组、治安保卫组、灾险情评估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

2.2.2灾险情评估组

由虎峰规资所、农业中心、建管办、应急办各村委会等部门组成。镇政府分管副职领导任组长,虎峰规资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查明、分析灾害或隐患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及时判断出灾害或险情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组织对险情或灾情进行监测,提出应急防范或处理对策、措施;按速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2.3现场抢险组

由镇应急办、派出所、建管办、镇武装部、片区供电所、片区移动通信公司、各村委会等部门组成。镇应急副职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对已经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其他灾害和安全事故抢险、消除隐患;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竭力保障场镇至发灾地的交通、电力、通讯畅通;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采取强行措施疏散转移;做好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治安保卫组

由派出所、平安办、灾害发生地村委会等部门组成。派出所所长任组长,平安办负责人为副组长。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威胁人员;做好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物资保障组

由镇财政办、民政办、党政办、各村委会等部门组成。财政办负责人为组长,民政办负责人为副组长。

主要职责: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应急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安置,死难、受伤人员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院、卫健办、各村医务室等部门组成。卫生院长任组长,卫健办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救护车辆;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减少人员伤亡;组织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发展;做好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7灾后重建组

由镇民政办、财政办、虎峰规资所、建管办、各村社区部门及片区供电所、片区移动通信公司、水厂等部门组成。镇长任组长,财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提出恢复与重建方案;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或损毁的交通、通信、电力、供水、水利、校舍等设施;帮助灾区恢复损毁的农田、耕地,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生产和教学秩序;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对上争取;负责灾后重建地点的选定;做好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警分类

3.1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三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十人以上不满三十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万元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三人以上不满十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不满三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一百万元的。

3.2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威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千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的;

(二)大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五百人以上不满一千人,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

(三)中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满五百人,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五千万元的;

(四)小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不满一百人,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不满五百万元的。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灾情是指地质灾害已经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应急准备

4.1应急队伍的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主要由镇机关干部、志愿者、民兵和各村委会和相关单位的应急队伍组成;灾害规模较大时,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组织预备役民兵、公安派出所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4.2资金物质的保障

物资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平时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财政部门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民政部门提前安排落实好避让场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被和维持灾民生活一段时间所需的粮食和饮用水等救济物资。

4.3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方案

镇政府每年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该方案中明确本年度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责任单位。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单位应根据县级应急预案与年度防治方案,结合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制定该点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明确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要求通知到户到人;

2)明确灾害发生时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落实安置点;

3)明确老人与小孩的帮护对象;

4)组织落实好抢险救援人员;

5)做好汛期的值班、定期巡查、强化检查的工作安排。

5.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镇政府。

各级值勤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内部处置,迅速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并在30分钟内通过面呈、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将详细情况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现场后,应进一步了解、核实地质灾害情况,就抢险救援力量、现场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规资、应急等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或发现)时间、详细地质、受灾范围(或受威胁对象)。

(2) 地质灾害灾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初步控制情况。

(5)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请求支援的事项)

突发地质灾害和险情明显与人为活动有关的,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6.应急响应程序

6.1先期处置

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险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规定,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2应急响应

1、规资、建管等部门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灾险情评估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对险情做出分析判断,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依照速报制度向区规资局、应急局报告。

2、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分析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视情况需要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一旦启动本预案,镇指挥部一方面迅速向区指挥部报告,取得上级的指导和支援,一方面指挥各工作组迅速按各自职责有序组织开展抢险避灾工作。

4、根据灾险情评估组提交的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情况紧急时,采取强制措施疏散撤离。

5、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险情排除工程,减缓或消除隐患的发展;在隐患险情未及时消除前,对隐患实施动态监测,掌握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应变对策。

6、各工作组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灾区,分别按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地开展施救工作。

7、当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灾险情评估组建议宣布应急结束,确定撤销或者保留危险区,提出下步防灾、搬迁避让或者是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同时,综合协调工作组进行灾害事件的总结、上报等工作。

7.善后处置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重建工作应享受当地救灾相关政策。

由民政部门牵头,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伤人员给予救治和救济,并做好善后工作,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保障城市功能,恢复交通畅通。

8.社会救助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镇政府接受捐赠,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9.宣传培训和演

10.安全宣传

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市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报警电话:45517021使广大市民知晓。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大众传媒、互联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h57t70eb

11.预案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负责人、参与应急抢险救援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v16BDKIc

12.演练与更新

镇抢险救援指挥部不定期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实战演练。预案实施后,各相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13.附则

13.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编制并负责解释。

13.2奖励与责任

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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