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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9826396A/2021-00064
  • 福果府发〔2021〕79号
  • 林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福果镇
  • 有效
  • 2021-11-11
  • 2021-11-12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果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果府发202179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果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同时扎实有效地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力争实现“基本拔除”的防治目标。我镇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福果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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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果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同时扎实有效地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力争实现“基本拔除”的防治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和《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及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渝重林防指办〔201932号)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布置,根据2021年秋季普查结果数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总书记对重庆提出“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目标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殷殷嘱托,落实“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治这场战役”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维护全区生态安全,助推铜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控制增量、消减存量,实现“拔除一批、压缩一批、控制一批”的总体要求,聚焦疫情监测调查、疫木除治、疫情传播阻击、健康松林保护等关键环节,强化各项支撑保障,因地制宜科学防治。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落实责任、有效实施、依法治理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强化考核的原则;建立起办公室、除治队伍、现场监督各方责、权、利明晰的除治工作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原则。

三、防控面积及要求

(一)2021年我镇松材线虫病防治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松树的面积,共计面积为12815.25亩,按程序进行招标,确定具有除治松材线虫病资质的专业公司,对辖区内的枯死松树(病死松树、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病死木、电力线路通道障碍物(松树)清理西山村1090株)进行清理。区级确定中标最高合同价不超65元/亩,除治方式为择伐,严禁皆伐。

(二)五年攻坚目标

根据重庆市分级分类标准,铜梁区为轻型疫区,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限期消灭疫情。严格控制增量,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消减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

(三)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所有疫点的病(枯)死松树株数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春、秋季防治成效检查中无松材线虫病导致松树呈簇状、团状死亡现象。

具体目标:福果镇实现无疫情小班16个,面积660.2亩;

表  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具体目标  单位:亩

福果镇

小   班

16

660.2

合计


16

660.2

(四)防控任务

福果镇疫情控制区目标是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所有疫点的病(枯)死松树株数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春、秋季防治成效检查中无松材线虫病导致松树呈簇状或团状死亡现象,降低病死树数量,同时加强疫情监测和封锁力度,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和交叉感染,确保下年度无新增疫情。

(1)疫情监测:①20223月至4月与20229月在辖区松林范围内开展春季普查和秋季普查。通过普查查清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死亡数量,分析死亡原因,区分松材线虫病疫情致死、其它已知原因致死与其它未知原因致死松树的发生分布情况,掌握疫情发生情况。②村和护林员四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一是由村和护林员进行对辖区内所有松树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枯死松树发生情况。二是各村每月对疫点小班及工程建设等重大区域进行定期巡查监测。

(2)枯死木清理:2021年方案批复之日至2022年春节前,完成辖区内的死亡松树及农户家(涉木企业)中疫木清理工作,20224月上旬对新死亡松树开展除治。

(3)检疫封锁:严格对采伐松木的管理,加强山场除治监管,严防松木流出或被农户搬走,加强辖区内涉木企业检疫检查,防止疫木流通。

(4)松墨天牛防治:20225月至7月计划在辖区内松林区域进行人工喷药防治两次。

(5)除治技术要求

1、工作流程:清除树根浮土一 锯伐树木一①伐桩处理(砍口一投药一覆膜一填土一踩实)-②树干和枝桠处理(迹地清理一焚烧处理)

2、除治对象选取技术要求

①死亡松树:疑似松材线虫病致死和不明原因致死的松树。

②因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倒伏松树(风折木、火烧木、雪压木、滑坡木等);衰弱木: 1/3针叶发黄的松树、疫点小班内树冠处于郁闭环境中的5cm以下松木。

③偷砍盗伐、工程建设等遗留的松木、松枝和旧伐村等。

3、采伐技术要求

①砍伐:贴地锯伐,严禁使用柴刀、斧头等。

②迹地清理和焚烧处理:伐倒木及直径大1厘米的枝桠、木块和采伐剩余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并焚烧处理至完全碳化。

③伐桩处理:高度低5厘米(斜坡以下坡位计);投放磷化铝1-3片,覆0.1毫米厚的膜再盖土2-5公分。

4、堆码焚烧技术要求

清除根部松针和浮土,贴近地面伐倒,截材长度1.2米以内,迹地清理干净彻底,同向堆码,集材垛最高不超过1.7米,枝下木上,粗中细外,踩紧踏实,防火隔离,斜坡上坡位点火,专人传火,完全碳化,火熄覆土。

(五)专业除治企业资格确认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合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或森林病虫害防治),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2、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及以上,有足够资金满足除治工作正常运转。

3、因山场除治季节性强、时间短,专业除治公司原则上每年限承担3万亩以下松林(或三个单位)的除治任务。

4、具有一支有除治经验、人员充足、责任心强、作业能力强的队伍,除治机具、防护设备齐全。

5、中标的专业除治企业与除治责任单位签订《除治合同》,自觉接受除治责任单位的监管。

(六)全镇死亡松树拔除率达100%,松木梢头、1cm以上枝桠焚烧率达100%,处理合格率达到100

(七)目标是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所有疫点的病(枯)死松树株数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春、秋季防治成效检查中无松材线虫病导致松树呈团状死亡现象。

(八)监管人员管理

1、监管人员要清楚死亡松树小班位置,带领除治队伍将辖区内每一根死亡松树按技术标准清除,及时记录除治基本情况,详细填写除治日志。

2、除治专业队每个作业小组要由除治责任单位配备一名监管人员,除治责任单位必须为每一名除治、监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做好安全保障。

3、监管人员要严格监管除治范围内死亡松树除治率达到100,严格按除治技术要求开展疫木清理,保证疫木不流失、除治质量和除治安全,及时解决除治中出现的问题。

四、奖惩措施

1、严格疫木清理质量管理措施建立并执行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奖惩事由及标准,把疫情监测费用、监管费用、疫木清理费用与验收结果挂钩并写入合同,通过契约化管理提高疫木清理质量。

一是除治队伍故意藏匿、丢弃疫木的行为(按100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按司法程序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纳入区信用平台征信管理)。

二是被市级开具疫木清理质量问题告知书市级质量检查验收被扣分的(按10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同时按小班面积2-5倍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用)。

三是被区级验收队伍发现疫木清理区域无清理痕迹且存在疫木清理质量问题的(根据合同价格,按小班面积3-10倍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同时按小班面积3-10倍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用)。

四是被区督导组开具疫木清理质量严重问题告知书的(5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惩扣疫情监测费用200元/次),现场监管人员未到场或擅离职守的(从疫情监测费用中惩扣200元/人次)。

五是春节后被市或区督导组检查农户藏匿疫木(从村农户疫木清理费用中惩扣500元/户),企业使用疫木的(按司法程序处置)。

六是因焚烧疫木引发森林火灾的(10000元/次惩扣除治公司疫木清理费用,惩扣监管人员当年所有疫情监测费用,同时按司法程序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纳入区信用平台征信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严格用火备案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疫木处置森林野外用火方案,明确野外用火区域、时间段、用火单位、责任人等。(未报告或者无方案一次惩扣500元)

焚烧疫木前必须选择好安全焚烧地点,预备好防火器材,落实专人看守现场,每天14:00时后不能焚烧疫木,焚烧现场余火未彻底熄灭前看守人员不允许离开。(缺一项惩扣500同时按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100

疫木焚烧堆码不得超高1.5米,焚烧场地必须划出足够安全的生土防火隔离带,火场下方设置挡火堰,开挖20*20防火隔离沟。(缺一项惩扣500同时按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用100

明确作业小组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求为每个工人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帽,伐桩施药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规范施药,严格药品管理。(每人次惩扣500同时按惩扣监管人员疫情监测费100

五、防控措施

(一)松墨天牛防治5-8月开展辖区内松墨天牛林间人工喷药防治。

(二)疫木清理

1、山场集中除治措施及要求

采取择伐清理的方式,择伐区域以防控小班边缘为基准,向外延伸2000米。集中除治安排在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11月至翌年3月下旬)由外向内伐除包括病死松树、濒死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滑坡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病死木或已经萎蔫的树以及各种人为乱砍滥伐的松枝、干及伐桩等,清除所有采伐迹地内的伐除木、木块及直1厘米以上的枝梢,并全部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的方式采取焚烧与粉碎相结合的方式,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条件下优先采取粉碎的方式,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焚烧处理实行全程现场监管,确保用火安全。采伐疫木及各类原因死亡的松树时,全部采取锯伐,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锯口平整,开口放置磷化铝药片1-2粒,用0.1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扎紧封实,并覆盖510厘米厚的土层夯踏紧实。严格管理疫木及枝桠,禁止疫木流失。

2、农户疫木清理措施

各村负责开展林区农户拉网式清理,做到集中清理和常态管理相结合。具体做法是:202111月至2022年春节前全部完成。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成立清理小组,清查范围为疫情发生小班所在村社或辐射2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农户、涉木企业、施工场所等可能藏匿疫木场所,对农户家中和涉木企业的松木松枝进行彻底清理,对清理出的松木松枝,全部彻底焚烧或粉碎。

(三)媒介昆虫防治措施

(1)药剂防治。选用氯氰菊酯、白僵菌、苏云金杆菌等药剂,根据天牛的生物学特性、药剂持效期和诱捕器监测结果,选择在天牛羽化初期,羽化盛期、盛末期或上一次施药防治的药剂持效期末等关键时期开展防治。

(2)打孔注药。主要针对全镇现有的大(古)松树和景区等区域需要重点保护的松树实施打孔注药防治。

(四)检疫封锁措施

1.强化现场检疫和检疫监管

(1)检疫管理到位

一是开展检疫登记工作。对全镇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检疫登记工作,建立《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二是开展调运检疫工作,严格执行现场检疫制度和植物检疫证书的网络化签发制度,加大调运检疫和复检力度,严禁疫木流通使用;三是组织参加区林业局每年组织涉检企业、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林业员、国有林场单位人员、护林员参加的植物检疫相关技术培训。

(2)检疫监管到位

开展涉检检查,经常性地对区内加工、经营、使用木材及制品的单位进行检疫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加工、利用、经营松材及其制品的行为,发现带疫材料就地实施除害处理,防止松材线虫病传播。

(3)检疫鉴定到位

及时开展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测,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的初检,建立辖区松材线虫病检测档案。

2.加强疫情封锁

(1)疫情封锁哨卡建设。充分利用好国有林场管护站、区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松材线虫病疫木下山,发现非法调运疫木及其制品必须就地进行除害处理和处罚。如发现途经货物的松木包装材料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检查站当依法予以制止扣留,并通知区公安局和区森防站进行处理。

(2)严格要求除治企业严守三个“底线”。对疫情除治没有到边到角、存在除治遗漏的除治企业要进行惩处;对在除治过程中恶意私藏疫木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处;对放任农户捡拾疫木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处。

(五)监测措施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采取常年监测,护林员对各自管辖区内的松林实施常年、全面监测。建立疫区村和护林员(天保护林员)两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一是由疫区村和护林员(天保护林员)进行常年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枯死松树发生情况;二是每月对枯死松树进行监测;三是在监测中对可疑情况做到取样送检;四是对春(秋)两季枯死松树区域重点进行监测。

管护人员(天保护林员)巡山护林过程中发现病死松树,做好记录,及时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再报区林业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取样严格按照《重庆市松材线虫取样及检测技术操作办法》进行,选取具有明显感染松材线虫病症的松树或死亡松树,在其离地1.4米左右部位,剥皮截取1/3-1/25木片,尽量选取松干带有天牛侵入孔、羽化孔或幼虫的样本,标明编号,单位、地点、采集人、时间等内容,并将样树及时清出林外实行焚烧处理,抽样时现场填写《松材线虫病林业小班调查抽样记录表》,进行登记,贴签送区森防站鉴定。对漏报、瞒报、不报、虚报等引起疫情扩散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相关行政或刑事责任。

(六)涉木企业监管

加强对涉木企业的检疫监管,保证涉木企业检疫监管率100%

(七)农户疫木清理

林区内及林区周边农户家中、涉木企业的疫木清理工作于20221月底之前完成,即松墨天牛羽化之前,在羽化期间,20224-8月,加强疫木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斩断其传染源。

(八)落实防控责任

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镇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与疫区村签订《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监管责任书》,对不认真防控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引起疫情扩散等情况,造成社会影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全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行两级督查制,即除治现场防控监督和全镇监督督查,对除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质量、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并报请区林业局组织检查验收。

(九)联防联治

进一步完善区域间联防联治机制,以镇街(林场)、村社交界区域为重点,积极加强与毗邻区镇村的沟通协调,开展联防联治,相互监督检查,互通信息,严格检疫程序和检疫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做好对全镇境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检疫登记工作,建立《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和检疫申报制度。加强毗邻区边界的联防联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等灾害联防联治工作的通知》(渝重林防指〔201941号)要求,开展“春查质量、秋看成效”互查确认活动,推进联防联治到边到底,加大镇内加工、经营、使用木材及制品的单位检疫检查频次,严厉查处非法加工、利用、经营疫情发生区松材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出现漏放或推诿扯皮现象,不得出现边界疫木恶意丢弃藏匿行为,一经发现将按司法程序处置。

(十)大(古)松树的防治

将目前已发现的大古松树,统一登记入册,详细记录大古松树各项信息参数,以进行精准防控。要按照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规程,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因地制宜、一树一策”的要求,制定细致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一是要动用科技手段对已发现的大古松树进行全方位监测,二是要对大古松树采用人工和无人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施药防治和蛀干施药防治,预防松材线虫病和松毛虫等松树虫害对其的危害。特别是对位于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等地的大古松树防控,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定期对大古松树健康状况进行监测、报告,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预防松材线虫病等虫害的发生。

六、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除治检查验收

1.除治质量督查。全镇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验收工作实行镇村自查,自查:202231日至4月上旬,由镇街政府组成督查组,对病死松树的地点、数量、伐除、集运、焚烧或粉碎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严禁疫木流失。同时负责在除治前后对辖区内农户、企业的疫木依法进行排查清理、收缴并处理流失的疫木。防治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对除治质量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覆盖率要求达到100,并在除治合同中明确奖惩措施,进一步解决除治进程缓慢、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区级督导:区级相关部门组织专人到各责任单位进行督察,主要检查疫木立木伐除、枝桠清理、伐桩处理等山场除治成效和除治过程中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收集情况,通报除治进度并限期责任单位完成问题整改。

(二)严格考核追责

各防控责任单位在疫木清理工作结束后,将防控工作总结、自查验收报告书面报告区指挥部。区政府与各疫点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纳入区政府对镇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和实绩考核。各疫点单位应加强对除治队伍的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对专业除治队的除治绩效考核制度,严格遵守违规处罚和量化打分评价制度,将专业除治队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疫情监测报告信息不实、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有漏洞、目标任务未完成引发重大生态灾害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考核期至疫情拔除为止。

(三)契约化管理

各疫点除治责任单位与除治公司签订除治协议,将履约保证金和惩戒机制纳入合同内容。山场疫木清理结束后,各单位自行开展质量验收,对除治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不能完成除治任务的除治队伍要按合同约定追加罚款的同时,拉入政府采购对象单位黑名单。

七、管理措施

(一)加强疫木除治安全管理

松材线虫病山场集中除治,劳动强度大,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重林防指办〔201811号)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林木采伐、疫木搬运、伐桩处理、火场管理、药物管控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生产。伐桩处理要接触有害物质;疫木清理也是涉及千家万户和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更是刻不容缓,所以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工作与防控同时安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

1.作业安全。①严格用火备案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疫木处置森林野外用火方案执行,明确野外用火区域、时间段、用火单位、责任人等,用火前必须将用火信息通告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及邻近单位。②焚烧疫木前必须选择好安全焚烧地点,预备好防火器材,落实专人看守现场,每天14:00时后不能焚烧疫木,焚烧现场余火未彻底熄灭前看守人员不允许离开。③疫木焚烧堆码不得超高1.5米,焚烧场地必须划出足够安全的生土防火隔离带,火场下方设置挡火堰,开挖20*20cm防火隔离沟。④明确作业小组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求为每个工人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帽,伐桩施药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规范施药,严格药品管理。⑤专业除治队必须为实施山场清理作业的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树立作业风险意识。

2.森林资源安全。严格疫木采伐相关手续,严控采伐对象,严禁采伐未感染病害的活松树,严格按照除治范围进行作业,不得随意越界砍伐林地。

3.防火安全山场集中除治与“蓝天保卫战”同步推进,积极与区生态环境局沟通,按照区大气环境保护要求,抢抓阴雨天气,严格遵守“能粉尽粉,宜烧才烧”的通则。一是按照森林防火相关要求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镇驻村干部、村主任、小组组长分别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野外用火管理,各村组必须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相关的责任人,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签订责任书,开展定期检查。二是各辖区防火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巡护,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对违章用火要及时制止和协助处理,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在疫木焚烧时必须通知毗邻单位,严格遵守“7不烧”原则,即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含三级)以上时不烧、焚烧场地不安全不烧、生土防火隔离带不开不烧、点火时间晚不烧、风力三级以上不烧、值守人员不到位不烧、扑火工具不备齐不烧。疫木焚烧至充分碳化后灭火后再回土填埋。四是镇在除治期间建立并执行疫木焚烧点报告制度,由镇(街道)要将实施方案交相关单位备案、备查,按时向区林业局报告各疫木焚烧点的具体位置和焚烧的时间段,及时向相邻单位通告防控信息。

4.作业安全监管。各村务必将除治现场监管责任落实到村社负责人或管护站负责人,由网格化管理小班责任人负责现场陪伴式监管,监督现场除治作业质量,防止疫木流失,严格监管作业安全,同时协调社会矛盾。

(二)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加强除治队伍监督工作,严格山场疫木清理监管。各村要确保除治区域内每个小班有一名责任人陪伴式监管,将防控小班网格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监管人员督促专业队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开展山场除治,务必将除治区域内死亡松树除尽,详细记录除治日志,严把疫木流失关口,确保疫木清理质量和疫木清理安全工作,化解矛盾,比如疫木砍伐受阻等引起的纠纷、矛盾问题。建立和完善疫情举报制度、政府督察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对疫区和疫木进行全方位管理,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三)强化网格化管理

扎实推进小班化管理进程,落实小班责任人,建立和完善疫点小班档案信息,保持小班档案连续性、严肃性。疫情发生、除治、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都要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管理,按照小班防控绩效追本溯源。建立完善“一镇一档”“小班网格化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档案,月报、季报以及春秋季专项普查结果及时入档,以小班为单位,建立监测普查、疫木采伐除治、疫木农户清理等台账资料,做到疫情分布清楚,防控工作清晰,档案规范完整。做好除治工作中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作业档案、出勤档案及除治株树记录档案,作业前后的图文档案,除治过程的监管档案等。

(四)加强采伐限额管理

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按照坚持限额管理、采伐办证和落实采伐现场监管“三坚持一落实”森林资源采伐管理总体要求,规范推进疫情集中除治工作,本防控方案代替采伐作业设计。

1.办理采伐许可证。本次采伐蓄积纳入年度采伐限额中,实行专项限额管理,根据区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采伐限额,办理采伐许可证后实施采伐,采伐许可证实行专证管理,严禁借采伐疫木之机采伐健康松树。

2.伐区划拨。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除治采伐队人员要根据2021年秋季普查数据及防控方案等相关资料,在现场逐小班明确采伐范围、采伐方式、采伐对象、采伐要求及各方的责任、义务。各方人员表示无异议后在伐区划拨单上签字。

3.管理措施。因清理火灾、风灾、滑坡、修建防火隔离带、架设高压电线等需要,纳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采伐的松树,必须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造发〔201410号)有关规定,完全按照疫木进行除治和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

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财政所、党政办、疫区村驻村干部、等相关干部为成员,防控资料由林业干部等负责收集和汇总整理;

2、加强防控工作和监督管理,签订除治监管责任书和协议,分解职责任务,严格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除治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保质保量完成除治任务;

3、林区、疫区村将松材线虫病宣传、预防、防控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宣讲松材线虫病的巨大危害性;

4、资金保障管理,由财政所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全力保障疫木除治工作;

5、除治现场监督小组由片区护林员(天保护林员)、疫区村、社代表组成其工作职责:

①开展枯死松树常年监测和春秋普查,加大疫点小班附近小班的取样力度;

②做好宣传解释,禁止村民擅自采伐松木行为;

③负责林区农户及企业疫木清理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焚烧的疫木进行强制处理;

④做好疫情除治质量监管,防治药物使用台账清晰;

⑤为除治队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⑥化解矛盾,积极维护除治秩序和安全工作,比如疫木砍伐受阻、化防引起的损失等矛盾问题。

6.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及预算

除治工作计划使用资金87万元,资金来源建议由区财政统筹,资金预算明细如下:

1、除治人工费用:最高限价65元/亩(具体以招标价为准),12815.25亩,计83.3万元;

2、村、社工作考核经费:以疫区村除治亩数为准,考核经费2元/亩,计2.563万元(以镇党委会研究为准);

3、农户家中疫木清理考核经费:以每村2000元,涉及4个村,计0.8万元。

(三)绩效考核

1、我镇与除治公司签订除治协议,同时按照区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山场疫木清理结束后,镇对各疫情村的除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标准为:病死松树、各类灾害木、枯死木伐除率达100%,除害处理率及合格率达到100%,到2022年度秋季普查时达到防控目标要求。评价结果作为的资金核算拨付的重要依据,区级春季绩效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区级评价结果拨付项目费用60%,区级2021防控目标秋季绩效验收合格后按照评价结果拨付项目费用的40%,未通过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秋季绩效检查验收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2、安全保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工作与集中除治同时安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

、人身安全。各除治现场监督小组具体落实安全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严格作业时间和保护措施,坚决制止盲目蛮干;治队伍负责人和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检查油锯人员操作油锯是否规范,施药人员投放磷化铝是否合规,清运人员爬坡上坎转运是否危险,焚烧疫木是否安全等措施,除治人员必须人人购买保险。

、药品安全。针对磷化铝高危药品,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每日登记、核销;施药人员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严禁私自带药回家或随意暂存林农、农户家中;要广泛宣传,告知村民磷化铝的高毒危害性,做到防范在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人员伤害事故等发生。

(四)技术保障

1、深入宣传。利用会议、广播、宣传单等宣传工具,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基本知识、危害性、防控措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松材线虫病的巨大危害性。

2、技术培训。一是监测技术培训,主要针对护林人员,了解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特征,对出现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时报告等;二是除治队伍技术培训,除治工作开展前,由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培训除治技术规则和要求。

3、广泛宣传广泛开展疫情严重危害性、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加大对除治专业队及参与现场监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除治质量。不断增强共同防控责任意识,凝聚人人参与防控强大合力,营造“齐心协力,防控疫情”的浓厚氛围。利用各级广播、手机短信、播放影像及录音资料、写专栏、召开院坝会、树立宣传牌、悬挂横幅、送环保袋等多种形式,深入到进村、进社、进农户,进厂矿、进企业、进建设工地发放宣传资料。交通要道书写固定宣传标语,讲解松材线虫病危害性知识。各级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深入重点村,借助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会议机会,宣传、讲解枯死松木清理政策,播放松材线虫病宣传片、召开座谈会等面对面宣传形式,宣传松材线虫病的严重危害性和对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影响,提高村干部和村民防控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并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松材线虫病除治中,自觉停止采伐利用本地松木,不再擅自处理山林中枯死松树,自行焚烧现有疫木(疫柴)。

(五)联防联治。

加强与大足、围龙林场,土桥、石鱼周边林场的区、镇街的沟通配合,主动作为,区域联防。

八、工作安排

1.方案制定及评审:202110-11月。

2.开展山场疫木集中除治:方案批复之日至2022年春节前完成基本除治任务;4月上旬再对隔年死亡松树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3.大(古)松树实施打孔注药预防性防治:2022年4月前。

4.松墨天牛诱捕器防治:20224下旬至10月中旬;松墨天牛林间人工喷药防治:202258月。

5.农户疫木清理:2022210日前。

6.责任单位自查验收:20224月上旬。

7.区级验收20221月中旬至4月下旬。

8.春季普查:20223月至4月。

9.秋季普查和成效检查考核:2022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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