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坪府〔2022〕79号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二坪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镇属各办、站、所:
经研究,特制订《二坪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暂行)》,请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坪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镇财政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范围
镇机关事务管理及财务结算等活动。
二、适用对象
镇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财政收入管理
(一)管理范围。本级政府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以及上级政府和各部门拨入的各项专项资金。
(二)征收职责。除税收外,非税收入按现行相关规定,各办、站、所(中心)应协助财政办公室做好资金收取工作。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收取各项非税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减收、免收、缓收应收的非税收入。财政办公室等有关办、站、所在收取资金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对各项收入均要及时全额解缴入库。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应上交资金,不得坐收坐支、以收抵支和私设小金库,严禁将资金转入其他账户和公款私存。
四、财政支出管理
(一)支出报告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支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事先报批制度,严禁先使用后报批等行为。一般性支出,由办、站、所(中心)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政领导批准后实施,同时报主要领导。专项资金支出,原则上分管领导根据专项或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性质及时提出使用建议,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同一资金使用事项不得分项或分开申请。
(二)支出审批制度。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支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出票据须有由经办人写明开支用途并签字(必要时实物验收人签字),办、站、所(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核实意见并注明资金支出渠道,分管财政领导审核。金额1000元(含)以下由分管财政领导审核后报销;金额1000元以上2万元(不含)以下的由分管财政的领导签字后,同时报镇长审核后报销(按要求须经党委会研究的除外);2万元(含)及以上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经办人及负责审签的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票据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并签署相关具体意见。
所有支出资金原则上每月15日实行机关对内外支付报账。为保证支出单据真实性、合法性,支付给单位资金,必须执行转账支付;支付给个人的资金,原则上应转账支付。
(三)办公费(用品)管理
机关需购置大宗办公用品的,一律实行先批后购。由各办、站、所(中心)事先填写政府自行采购审批表,注明事由,完善各级领导签注意见盖章后,交由党政办在政府采购平台统一进行采购,采购须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由各办、站、所(中心)向党政办申报,党政办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宣传、广告类费用管理
1.宣传、广告类制作相关资料原则上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制作。
2.制作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站、所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报销;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办、站、所分管领导、分管财政领导签字后,同时报镇长审核后报销。
(五)公务接待管理
1.报告制度。事前须请示分管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2.接待范围、标准。工作用餐、加班用餐或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都安排在机关食堂并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的,严格按区级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3.报销程序。机关食堂用餐的报销,由经办人在报销单上写明事由及参加人员名单。机关食堂外用餐的报销,由经办人在报销单上写明事由及参加人员名单。
(六)机关食堂工作餐费管理
机关食堂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工作餐坚持厉行节约,提倡光盘行动。购买的货物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每次送货清单须由食堂管理人员2人以上签字,每月据实结算一次。
(七)差旅费管理
1.补助标准。出差、学习培训、下村补助按照《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知》(铜财(2014)152号)文件标准执行。
2.报销办法。出差、学习培训、下村补助原则上每人每月填写一次,并填写在同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上,据实报销。
(八)因公租车费用管理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公车改革其他支出(租车费)控制指标核定办法的通知》,租车费全年控制在区核定指标内,不得超出指标,确需租用车须在区调度平台租用车辆,如遇突发事件,经领导同意后可租用社会车辆。
(九)公务车辆费用管理
1.车辆燃油费。机关公务车燃油须使用加油卡加油,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驾驶人员要做好使用油量和驾驶里程记录,党政办要不定期进行核实检查。
2.车辆维修费。机关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修理费在1000元以下,需请示分管机关领导同意,1000元以上需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3.报销程序。由党政办派人和驾驶员一同到修理厂办理维修结账手续。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按相关资金支出管理审批报销。
(十)因公借用公款管理
因公外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如不具条件使用公务卡的,急需借用公款,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须由在编人员出具借条并写明事由。借款人原则上一个月内于财政办完清借款手续。
五、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票据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
加强出纳库存现金监管,严格明确现金支取权限和范围,财政办公室会计每月记账后要与出纳核对现金,并在会计出纳交接单上相互签字。财政办公室负责人要随时掌握核实出纳库存现金余额,要做到日清月结,出纳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公款私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
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包括各项专户和财政基本账户,会计应于每月初到银行打印上月各账户对账单,按“月清月结”进行详细核实。
(三)财政票据管理
财政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监管,做好票据的领、发、回收登记,清理上报区核销等工作。
六、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党政办、财政办应认真清理本镇所属的固定资产,对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要在财务账上进行资产登记,并落实由各办、站、所(中心)专人管理。固定资产的核销及处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办公物品管理
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原则。如有无故损坏、遗失等,按使用年限拆价由个人赔偿;因工损坏的,需将原物交回党政办维修或更换;干部调离(退休)本单位的,由党政办督促当事人完善公物和公款移交等手续后方可离开。
七、本办法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铜梁区二坪镇政府自行采购审批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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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二坪镇政府自行采购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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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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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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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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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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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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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采购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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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拟购:柜机空调一台,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资金来源:部门预算安排 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 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 万元)。此项工作计划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相关采购事宜按政府采购要求办理,现将拟购的具体项目及要求呈报采购领导小组,请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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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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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采 购 目 录 |
采购项目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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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预计单价(元) |
预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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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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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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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采购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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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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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党政办留存 |
第二联:财政所入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