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供种植、养殖、农机等技术指导。
组织农业技术培训,普及科学种养知识,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物疫病防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2)农村经济发展与产业服务。协助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帮助农民拓展市场渠道,促进农产品流通。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3)农村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推动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示范推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工作。(4)政策落实与信息服务。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农业政策法规,协助农民申请农业补贴、项目扶持等。收集、整理和发布农业市场信息、技术信息,为农民提供决策参考。(5)其他综合服务。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协助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完成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与农业农村相关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28.28万元,支出总计328.2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8.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收、支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28.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8.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收入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2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28.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8.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支出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300.87万元,占91.65%;项目支出27.41万元,占8.3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2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财政拨款收入收、支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8.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6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到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28.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依据财政局要求,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6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54万元,占12.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险少支出0.1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2.06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保险支出减少3.7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7.41万元,占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市政环卫经费由城乡社区科目调整到节能环保科目,所以较年初预算增加27.4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市政环卫经费由城乡社区科目调整到节能环保科目,所以较年初预算降为0。
(5)农林水支出235.66万元,占7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1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3.61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70.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人员经费支出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本单位职工工资、绩效及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30.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0.0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事业单位划分为重庆市铜梁区二坪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七个账套单独核算,上年度未单独核算,公用经费支出为0,故本年度增长1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以及项目评审委托业务费用等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铜梁区二坪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会议费主要列在政府本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培训费主要列在政府本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7.4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市政环卫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1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郭益民023-4543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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