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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庙府发〔2022〕15号
  • 2022-03-08
  • 2022-03-08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庙府发202215


、各相关部门:

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已经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238









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23号),为进一步抓实抓细积分制工作,发挥小积分,大促进的正向带动作用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提升,养成科学规范卫生习惯,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结合我实际进一步优化积分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方式

(一)积分评比

1.参与范围。所有行政村常住农户。参与积分评比的农户必须当月无违法行为,否则一票否决,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2.积分内容。主要围绕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露天秸秆柴草烧等内容开展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含正向积分和负向扣分)和奖励积分两部分,各村按照铜梁区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分值标准》(附件1进行评分

3.评比程序。分为评分、亮分、兑分三个环节。

1)评分环节。坚持每月一评,每月20日前完成当月评分。各村可采用村干部+村民的检查小组、村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逐户开展检查评分,严禁人情分”“关系分评分公平公正。分值形成差距,增强竞争,避免形式化、福利化。

2)亮分环节。每月一亮,每月25日前完成亮分环节。一是村级亮分。各村在村办公室设置亮分公示栏,张贴《铜梁区大庙镇XX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个案台账》(附件2),按时公示本村所有农户当月积分情况。二是户级亮分。在农户家门口悬挂积分牌,积分牌内放置《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存折》(附件3),公示农户日常积分情况。让积分既亮在公示栏、积分牌上,也亮在群众心中。公示栏由村统一制作,具体可参考《积分公示栏参考模板》(附件4)。积分牌和积分存折由区农业农村委统一制作发放。

3)兑分环节。每季度一兑,兑换标准为1分即1元。每季度末月30日为全区积分兑换日(节假日顺延),各村组织群众在积分兑换日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兑换。兑换时,由农户带上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或集中兑换点统一兑换。负责积分兑换的工作人员要对个案台账积分存折做好扣减记录,确保两项数据真实、准确、一致。当季未兑换的积分结转到下一季度,当年未兑换的积分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拉练评比

开展频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覆盖所有村。每次6个村(社区),每村(社区)一年两轮

开展方式:由镇领导、相关办所驻村干部组成评比小组,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制定拉练评比方案组织各村相关负责人、村民代表等参与拉练观摩,进行现场评分

评比内容:见《拉练评比评分表》(附件5)。

评比奖励:根据拉练评比得分全年拉通排位得分取其两轮评比平均数),排位1/3的村评为优秀,给予2万元/村的奖励,由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负责日常统计、排位,并及时发布评比结果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区财政局将积分制专项经费纳入区农业农村委年初部门预算,镇财政办和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根据各村积分实际情况审核后拨付各村专项经费。相关部门和各村接受区农业农村委审计和区镇监督,应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一)使用范围

积分制资金应用于积分制工作中的积分兑换、拉练评比奖励

(二)分配原则

1.积分兑换按季实际个案台账积分数量据实拨付到村进行兑换

2.拉练评比奖励。镇拉练评比4个村获得奖励,2万元/村,共奖励8万元。

)使用要求

1.积分兑换资金。由各村统筹用于积分兑换,一是用于采购积分评比中的兑换物品,二是镇可统筹该项资金的20%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且须用积分进行奖励、兑换。兑换物品由村民“点单”,各村汇总上报后,可由区供销联社负责集中配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可选购清洁用品类、花草果树类、生活用品类等,不得采购对环境有污染、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和外来入侵物种等不得将积分以现金、转账、支付报酬等形式直接奖励给群众。

2.拉练评比资金。由获奖村用于辖区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化积分制、促进乡村治理等工作。

)拨付程序

1.积分兑换资金每季度月末25日前由各村根据当季积分兑换情况,填写《铜梁区大庙镇积分制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个案台账(附件2)、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相关资料(活动方案、积分奖励规则、积分奖励和兑换台账)等至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申请资金拨付。

2.拉练评比奖励资金年终根据全年拉练评比结果,直接拨付到村

(五)监管要求

镇财政办、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要加强对积分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接受区农业农村委监督,每季度不定期对各村积分制开展、积分兑换、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抽查,若抽查情况与各村提供资料不相符,则各村需立即整改,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拨付当季资金。若抽查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或经第三方公司审计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切实履行好积分制相关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镇资金管理要求使用、管理各项费用,不得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村其他支出人员劳务费支付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积分落实。积分制工作由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牵头,级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有力有序推进活动。组织做实积分评比的评分、亮分、兑分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序开展评比活动强化结果运用,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铜梁区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推进情况第X季度报表》(附件7)报送人居办。要落实落细资料归档。做好集中整治活动方案、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及存档,做好个案台账、物资采购比选、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送货单、发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及存档

(二)力宣传推广,强化氛围营造。要多式、多渠道大力宣传推广积分制,注重收集、提炼积分制工作的有效举措,树立典型。强化荣誉奖励,对获评最美院落”“最美家庭”“好乡亲”“新乡贤等荣誉的家庭和个人,授予流动红旗或荣誉牌,提升影响力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典型事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管督查,强化积分实效。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积分制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通报推进情况。不定期对各积分制推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并形成通报,纳入年终考核开放群众投诉举报电话:023-45695833023-45368580,扩大监督范围。通过多方监督,确保积分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发挥实效。

附件:1. 铜梁区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分值标准

2. 铜梁区大庙镇XX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个案台账

3. 铜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存折

4. 积分公示栏参考模板

          5. 拉练评比评分表

          6. 铜梁区大庙镇积分制资金拨付申请表

7.铜梁区大庙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推进情况第X季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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