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府发〔2024〕16号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镇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免费开放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4)46号文件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增强人民身体健康素质,推动我镇全民健身工作,凡辖区内体育设施实行免费对群众开放,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宣传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免费开放的目的、意义,开放场地,开放时间等。
二、免费公共体育设施要加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开放时间,每天不低于4小时或每周不少于3天。
三、涉及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对免费开放的时间,场地向社会公示、公告,不得拒绝群众到场地锻炼。
四、各村(社区)、单位、部门每半年向镇政府书面汇报免费开放情况,总结经验。
五、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免费开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六、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望各村(社区)、单位、部门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