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方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相关政策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负责发展街道和村(社区)组织集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村(社区)集体资产,为街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侨务工作。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东城街道共有机构9个,其中中国共产党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事业单位有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培育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城市提升服务中心共7个。2024年5月22日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如下,综合办事机构1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内设机构4个: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467.47万元,支出总计7467.4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1.3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基本支出减少24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9.91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744.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1.33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基本支出减少24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4.5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2.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744.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1.33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基本支出减少24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02万元,占41.03%;项目支出3977.52万元,占58.9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22.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动用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67.4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1.3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基本支出减少24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9.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44.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1.33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基本支出减少24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9.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14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2.9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4.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1.33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基本支出减少241.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9.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14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俭。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2.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动用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6.64万元,占24.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60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项目减少62.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减少42.64万元,支出总额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22.37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渝财政法【2023】73号2024年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奖补资金(绩效奖励部分)、2023年基层平安法制建设奖补资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三个项目,支出总额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79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6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际发生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0.07万元,占10.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武装、退军站工作(托底)等项目资金指标调度减少导致支出总额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116.57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62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项目未实现支付,支出总额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2220.70万元,占32.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0.7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城乡社区支出中将市政环卫、农村保洁、城市提升(托底)项目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支出总额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379.80万元,占5.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3.93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从城乡社区支出中将市政环卫、农村保洁、城市提升(托底)项目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支出总额减少。
(8)农林水支出1264.87万元,占18.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31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产业培育、乡村振兴(托底)和经济发展、财务管理(托底)等项目资金指标调度减少导致农林水支出减少。
(9)交通运输支出95.30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40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新增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支出总额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139.51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实际发生的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92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2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新增抗旱防汛专项资金、渝财环[2024]35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总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4.22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内新进人员的工资基数较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数更低,故相关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应休未休假报酬等。公用经费421.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7.20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2.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41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运行费和环卫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2.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和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6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2024年8-9月连续高温,环卫洒水车运行次数增加,维护费也相对增加,另外办事处本级公车车辆使用年限长,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厉行节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0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用于2024年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培训教育费、学习培训教材费、参加领导干部民生保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机票款、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费、党内法规学习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80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规定,严控经费,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扶贫产品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3项,涉及资金3977.5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对43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43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宇铮 联系方式:023-458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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