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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6-07-03
  • 2026-07-07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羊镇夏季“排患筑安”厂房库房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羊府〔20267

重庆市铜梁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羊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公室(中心),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了白羊镇夏季“排患筑安”厂库房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673

(此件公开发布)



白羊镇夏季“排患筑安”厂房库房火灾防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厂库房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决定2026611020日集中开展夏季排患筑安库房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厂库房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压减火灾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4场所:

(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容纳10人以上的厂房库房;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厂房库房;

农贸市场配套设置的库房;

)其他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厂库房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12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一)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使用;

(二)未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

(三)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管理职责不清、防火分隔被破坏、疏散通道被堵塞;

(四)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电气线路及设备老化,配电箱(柜)违规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未与易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五)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规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

(六)将生产区域与可燃物品库房混合设置,且未按标准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七)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标准设置或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八)违章搭建、堆放物品、隔离防护等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

(九)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

(十)违规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的铁栅栏、防盗网;

(十一)违规实施动火作业,包括无证作业、人证不符、未批动火、现场管控六必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值班制度,人员未持证上岗。

除以上重点整治内容外,应当督促厂库房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排查的方式,组织对辖区库房开展深入排查。对排查情况要及时录入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完善基础台账,更新隐患清单。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排查人员开展培训,掌握排查检查方法,确保排查取得实效。

(二)督促隐患整改。组织辖区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警示约谈,通报近期典型火灾事故,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督促限期整改销号。

(三)强化数字赋能。加强厂库房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推广应用水压监测、电气火灾智防等物联感知技术,实时掌握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管理情况。鼓励企业运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动火动焊安全监管等数字化应用,提升治理效能。

(四)压实单位主责。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制度。

(五)广泛宣传教育。专项整治期间,广泛宣传普及厂库房消防安全知识,播放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强化震慑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66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整治责任。组织厂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

(二)排查检查(2026831日前)。

1.企业自查(2026630日前)。辖区库房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限。

2.属地排查(2026831日前)。级各办(中心、大队)聚焦4类重点对象、针对12类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同步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结合排查情况和执法检查安排,对规模大、不托底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指导。

(三)隐患整改(2026930日前)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别、隐患类型,逐家企业明确整改牵头单位,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20261020日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分析总结,固化经验,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组织。镇级各办(中心、大队)、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齐力整治隐患。镇级各办(中心、大队)要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前期厂房库房整治遗漏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倒排隐患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完毕。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隐患不力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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